中新網北京新聞5月20日電 (記者 杜燕)爲提高平臺經營者壟斷風險識別、預警、防範的能力,宣貫《北京市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組織150餘家北京市平臺企業參加爲期兩天的反壟斷合規線上培訓。

今天,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瞭解到,參加培訓的平臺企業涉及商品銷售、信息資訊、出行、旅遊、金融、生活、軟件服務等衆多領域,包括騰訊阿里、抖音、百度京東滴滴、美團等頭部平臺企業的法務、業務負責人共計400餘人參加培訓。

此次培訓邀請理論深厚、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和律師講解反壟斷理論和具體案例,對比介紹了歐盟、美國等域外平臺反壟斷實踐,分別從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算法濫用、經營者集中四個維度解讀了《指引》中的重要條款,闡述了壟斷行爲的構成要件和分析框架,對我國數字經濟背景下反壟斷領域的焦點問題——算法合謀、大數據殺熟、用戶數據共享、平臺封禁行爲等進行了詳細剖析。

算法技術對平臺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驅動作用,現階段算法技術在得到廣泛應用的同時,也存在透明度低、可解釋性差等問題。培訓會上,專家表示,平臺企業既可能以算法爲手段實施傳統的壟斷行爲,如算法合謀;也可能利用算法技術特性實施新型濫用行爲,如大數據殺熟。此外,算法濫用還存在損害結果擴大等風險。建議平臺企業增加行爲透明度,注重保障消費者選擇權,強化第三方評估和溝通機制。

專家還談到,平臺企業在數據的收集、傳輸過程中應當避免在不同的平臺內經營者之間傳遞信息,更不能主動幫助平臺內經營者向其他經營者傳遞信息,因爲這將可能被認定爲組織或幫助平臺內經營者形成合謀,平臺企業據此可能成爲軸幅協議中“軸心”,涉嫌構成橫向壟斷協議。同時,平臺企業也應盡力避免對平臺內企業在其他平臺上從事經營活動的價格進行限制,如限制參加其他平臺的促銷活動,或要求維持本平臺上的最優惠價格,因爲這屬於平臺最惠國條款,涉嫌構成縱向壟斷協議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專家還表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相關市場界定中,多邊性是平臺經濟領域影響相關市場界定的重要特點,在實踐中,需要對多邊的商品進行需求替代和供給替代分析,綜合確定有替代可能性的商品是否應劃入同一市場,進而確定相關市場的範圍。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方面,經營模式、用戶數量、市場創新、掌握和處理相關數據的能力,以及經營者在關聯市場的市場力量等,都是個案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分析因素。具體行爲的認定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合理提高平臺服務價格或抽成比例,作爲實現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的手段,可能涉嫌構成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的壟斷行爲。

專家談到,達到申報標準的平臺經營者集中行爲,均應及時向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申報,未經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平臺企業VIE架構的經營者集中,也屬於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範圍。未達申報標準的經營者集中如存在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也可能受到經營者集中調查。經營者集中達到申報標準,未申報實施集中、申報後未經批准實施集中或者違反審查決定的,均會被認定爲“搶跑”,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依法進行調查。平臺經營者集中審查可以採用簡易或普通程序申報,對於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可以向反壟斷執法機構提供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承諾方案,包括結構性救濟、行爲性救濟或者兩者結合的救濟方案,以消除相應的競爭關注。如經營者無法提出有效消除競爭關注的承諾方案,則反壟斷執法機構可能禁止相關交易的實施。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此次培訓有利於平臺經營者進一步完善內部反壟斷合規體制,幫助平臺經營者提升競爭意識,倡導競爭文化,促進平臺經濟持續健康有序發展。(完)

編輯:陳建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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