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9日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繳存職工家庭首次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均上調至5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均上調至40萬元。

《通知》顯示,繳存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時,家庭成員(夫妻雙方及父母、子女)公積金賬戶餘額可提取用於支付房款,提取總額和貸款額度之和不得超購房總價的80% 。

《通知》顯示,恢復省內異地貸款業務。省內其他地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該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時,在符合該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且具有該市戶籍的情況下,可在該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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