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六安市住建局

  取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六建房〔2017〕84號)中規定的“所有新購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才能上市進行交易”。

5月19日,安徽省六安市住建局聯合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六安監管分局等10部門共同印發《六安市應對疫情紓困暖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若干政策》明確,要支持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一是擴大住房公積金政策覆蓋面。非公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按照當年新增職工每人每年1200元給予相關企業補貼,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計算。二是引導新市民繳存住房公積金。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社保機構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繳存限制,引導個體工商戶、進城務工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三是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雙職工繳存家庭最高爲6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高爲40萬元;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雙職工繳存家庭最低爲4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低爲30萬元。四是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職工在六安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若干政策》指出,要改善房地產市場供給。一是調整土地競拍保證金比例。土地競拍保證金最低比例下調至起始價的20%,成交後1個月內交清土地出讓金的50%,剩餘的土地出讓金在成交後6個月內交清。二是取消新建商品房限售。取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六建房〔2017〕84號)中規定的“所有新購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才能上市進行交易”。三是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管理。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商品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原則上不低於備案價格的90%。

《若干政策》強調,要積極應對疫情暖企紓困。一是適度放寬商品房預售條件。房地產開發項目在申請預售許可時,可享受一次降低形象進度的政策,申報以棟爲單位,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商品房預售建築形象進度由地上總層高的四分之一調整爲正負零。二是合理順延商品房交付時間。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工期延誤,造成房地產開發項目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交付期限可依法相應順延。順延時間可按從靜態管理啓動之日至靜態管理解除之日止計算。三是緩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房地產開發企業確因特殊情況需要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的,可提出書面申請,經執收單位和非稅收入管理機構審覈後按照法定批准權限和期限辦理,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若干政策》指出,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一是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指導金融機構加快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22〕115號)要求,對於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降低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二是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信貸支持,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和建築企業融資連續穩定,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金融機構對其存續個人住房貸款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期限、靈活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予以支持。

《若干政策》要求,要淨化房地產市場發展環境。一是持續規範市場秩序。按照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部署,全面開展新一輪房地產市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整治力度,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二是完善預售資金監管機制。修訂《六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預售資金的使用範圍和監管模式,優化預售資金撥付流程和節點。三是落實綜合查驗備案制度。全面執行新建住宅小區綜合查驗備案制度,精簡綜合查驗備案資料,簡化辦事流程。允許住宅小區分期建設、分期查驗、分期交付使用。

六安市應對疫情紓困暖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有效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若干政策:

一、支持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一)擴大住房公積金政策覆蓋面非公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按照當年新增職工每人每年1200元給予相關企業補貼,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計算。

(二)引導新市民繳存住房公積金。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社保機構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繳存限制,引導個體工商戶、進城務工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三)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雙職工繳存家庭最高爲6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高爲40萬元;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雙職工繳存家庭最低爲4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低爲30萬元。結合住房公積金運行情況,適時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更好滿足職工改善性住房需求。

(四)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職工在六安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二、改善房地產市場供給

(五)調整土地競拍保證金比例。土地競拍保證金最低比例下調至起始價的20%,成交後1個月內交清土地出讓金的50%,剩餘的土地出讓金在成交後6個月內交清。

(六)取消新建商品房限售。取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六建房〔2017〕84號)中規定的“所有新購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才能上市進行交易”。

(七)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管理。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指導開發企業綜合土地價格、開發成本、市場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商品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原則上不低於備案價格的90%。

三、應對疫情暖企紓困

(八)適度放寬商品房預售條件。房地產開發項目在申請預售許可時,可享受一次降低形象進度的政策,申報以棟爲單位,面積不超過30000平方米,商品房預售建築形象進度由地上總層高的四分之一調整爲正負零。

(九)合理順延商品房交付時間。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工期延誤,造成房地產開發項目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交付期限可依法相應順延。順延時間可按從靜態管理啓動之日至靜態管理解除之日止計算。

(十)緩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房地產開發企業確因特殊情況需要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的,可提出書面申請,經執收單位和非稅收入管理機構審覈後按照法定批准權限和期限辦理,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十一)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指導金融機構加快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22〕115號)要求,對於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降低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鼓勵市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積極向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爭取政策支持。

(十二)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信貸支持,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和建築企業融資連續穩定,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金融機構對其存續個人住房貸款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期限、靈活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予以支持。

五、淨化房地產市場發展環境

(十三)持續規範市場秩序。按照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部署,全面開展新一輪房地產市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整治力度,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十四)完善預售資金監管機制。修訂《六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預售資金的使用範圍和監管模式,優化預售資金撥付流程和節點,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管住不管死”。

(十五)落實綜合查驗備案制度。全面執行新建住宅小區綜合查驗備案制度,精簡綜合查驗備案資料,簡化辦事流程。允許住宅小區分期建設、分期查驗、分期交付使用。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國家、省另有新規定的,遵照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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