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穩步推動國內外匯市場產品創新。

5月2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通知,推出一攬子措施,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發展與開放,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管理外匯風險,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

該通知是在外匯局充分調研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發佈。最大的亮點在於豐富交易工具、完善基礎設施、推進簡政放權等方面措施。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充分響應企業對外匯服務的需求。

支持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是外匯市場深化發展、改革與開放的一項基礎性和長期性工作。對於該政策推出的背景,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表示,隨着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不斷完善,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雙向波動已成爲常態,有效管理外匯風險是各類市場主體穩健經營的內在要求,也是國內外市場的普遍實踐。

強化對中小微企業的匯率風險管理服務

外匯局2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支持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

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作爲參與外匯市場的重要主體,也是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主體,在微觀層面決定了外匯市場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

記者瞭解到,截至2021年末,國內外匯市場已有124家銀行具有人民幣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涵蓋全國各地大中小型和中外資各類銀行,近年來,對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2021年,我國人民幣外匯市場交易量達36.9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3倍。

“近年來,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也要看到,當前部分銀行外匯服務與適應高質量發展、滿足多樣化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王春英表示。

對此,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外匯局就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公開徵求意見。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31家機構收集上來的28條意見建議中,經充分研究論證,絕大多數意見已經吸收採納。最終呈現在上述通知中。

記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對金融機構能力建設提出要求,重點包括:一是持續引導客戶樹立風險中性理念,二是堅持實需原則靈活展業,三是持續提升基層機構服務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強化對中小微企業的匯率風險管理服務,加強面向企業的外匯政策傳導,提供精細化和專業化的套期保值服務,充分響應企業對基層外匯服務的需求。

“這既是金融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需要,也是促進自身外匯業務健康發展的需要。”王春英表示。

推出新交易產品

此次措施的一個亮點是豐富金融機構對客戶外匯市場的產品,新增人民幣對外匯普通美式期權、亞式期權及其組合產品。要求已具備對客戶期權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可自行開展上述新產品。

美式期權,是指期權買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或到期日前約定的時段行權的標準期權。

亞式期權,則是指期權結算價或行權價取決於有效期內某一段時間觀察的平均值,分爲平均價格期權和平均執行價格期權。

據記者瞭解,2011年國內外匯市場推出普通歐式期權,交易量逐年增加,2021年銀行對客戶外匯市場期權交易量達3446億美元,佔銀行對客戶外匯衍生品交易總量的26%,期權已成爲企業使用較多的一種外匯套保工具。

上述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美式期權與歐式期權的區別主要是在行使期權的時間上,歐式期權買方只能在到期日當天行使權力,美式期權買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行使權利,也就可以提前行權,更加靈活,適用於資金收付時點具有不確定性的客戶,但費用也相應更高。

他還解釋稱,亞式期權與歐式期權、美式期權的區別主要是在標的價格上,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標的價格是單個時點上的價格,亞式期權標的價格是未來約定時期內的平均價格,適用於未來約定時期用平均匯率進行貿易結算的企業。

王春英表示,一方面,這有利於豐富市場主體交易工具選擇,進一步滿足靈活、多樣化的外匯套保需求;另一方面,現有普通歐式期權市場已培育多年,新增產品總體上符合企業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

“豐富交易工具是市場主體對深化外匯市場發展的一個主要需求。2005年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外匯局堅持實需交易、風險可控、市場導向原則,由簡單到複雜、由基礎到衍生,逐步增加外匯市場交易品種。”王春英表示。

目前,國內外匯市場已形成涵蓋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普通歐式期權及其組合)的衍生品產品體系,2021年交易量22.6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6.5倍,爲市場主體管理外匯風險提供了重要支持。

爲此,通知還對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提出有關要求,完善銀企服務平臺,對豐富交易品種給予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保障。

“未來,外匯局將根據市場需求,繼續穩步推動國內外匯市場產品創新。”王春英表示。

簡政放權,鼓勵銀行靈活展業

據記者瞭解,2010年,外匯局推出合作遠期結售滙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與具備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且展業條件較好的金融機構合作,爲客戶辦理遠期結售滙業務。近來年,合作遠期結售滙業務一直保持穩步發展,成爲服務縣域地區中小微企業的重要舉措。

通知對於銀行辦理相關業務給予了更多的權限。通知在現有業務基礎上,增加合作辦理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同時維持並優化市場準入和業務管理,有利於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外匯風險管理。

此外,還有支持銀行完善自身外匯風險管理,允許銀行基於實需原則辦理自身項下匯率敞口套保。

銀行作爲一類市場主體,開展外匯業務、跨境投融資時也可能產生外匯敞口。通知明確銀行對於自身項下黃金進口、利潤、資本金(營運資金、政策性注資除外)、直接投資等幾類常見業務形成的外匯敞口,可按照實需原則運用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

“這既便利銀行有效管理自身外匯風險,促進銀行業穩健發展,也有利於豐富外匯市場供求,提升外匯市場深度和廣度。”王春英表示。

通知繼續推進外匯市場相關業務辦理便利化。比如,對銀行分支機構辦理合作衍生品業務、銀行資本金本外幣轉換等管理進一步簡化流程,取消事前審批。允許銀行自行辦理貴金屬業務匯率敞口平盤。支持外資銀行爲資本金結匯提供便利化安排等。

王春英表示,支持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是外匯市場深化發展、改革與開放的一項基礎性和長期性工作。近年來,外匯局該項工作的重點聚焦在三個方面:一是深化外匯市場發展,增加政策供給和保障。二是加強市場宣傳和培育,引導企業樹立匯率風險中性理念,完善匯率風險內部管理機制。三是引導降低企業交易成本。

數據顯示,2021年,企業利用遠期、期權等外匯衍生產品管理匯率風險的規模較2020年增長59%,企業套保比率上升4.6個百分點至21.7%;2022年一季度,企業利用外匯衍生品的規模同比增長29%,外匯套保比率較2021年全年提高4.2個百分點。

“下一步,外匯局將繼續按照上述工作思路,積極支持企業匯率風險管理工作,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王春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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