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劉晨光

粵開證券終止了150億定增計劃。

公司於2022年5月1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股票定向發行相關事宜的議案》。

粵開證券此番定增可謂一波三折。公司於2021年4月15日召開相關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發行說明書》等多個議案。當年6月10日,粵開證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定向發行相關議案。

根據當時發佈的議案,粵開證券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50億元,將主要用於投資與交易類業務、信用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等業務活動發展,以及償還次級債及其他債務等。

2021年6月25日,粵開證券向全國股轉公司報送了股票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21 年7月29日,該券商收到全國股轉公司出具《關於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發行自律監管意見的函》。彼時全國股轉公司對公司本次股票定向發行無異議。

2021年8月11日,粵開證券本次股票定向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受理。2021 年10月20日,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出具《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決定中止對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

不過,2022年4月7日,中國證監會又對粵開證券出具《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復審查通知書》,決定恢復對粵開證券股票定向發行之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截至目前,上述定向發行申請仍處於證監會行政許可審覈中。

粵開證券表示,因市場融資環境發生較大變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市場環境等多方面因素考慮,公司擬對融資方案進行調整和優化,決定終止本次股票定向發行。本次股票定向發行的終止,不涉及違約賠償問題,不涉及向認購對象退還認購款項事宜,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損害公司股東的利益。

粵開證券於今年三月份披露了兩次涉及訴訟進展公告,兩次公告均與“勝通債”案有關。而包括“勝通債”在內的訴訟已經影響了粵開證券的當期業績。

公司公佈的2021年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12.04億元,同比上升26.84%;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爲1.06億元,同比減少30.54%。

年報顯示,2021年該券商營業外支出高達2.07億元,同比增加1683.87%,這筆開支拖累公司淨利潤,計入當年非經常性損益。粵開證券表示,這主要是因爲民事訴訟預計的損失增加,該項會計指標變動也使得粵開證券預計負債同比增加1.93億元。

2016年12月1日,粵開證券與山東勝通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承銷協議》,擔任“17魯勝01”“18魯勝01”“18魯勝02”的主承銷商。2019年3月15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勝通集團的重整申請,勝通集團所有債務(包括存續債券)均實質性違約。

2021年,部分債券持有者向粵開證券提起了訴訟,訴訟對象包括粵開證券在內的債券發行中介機構和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等,要求各被告就債券發行人的虛假陳述行爲承擔其損失的連帶責任。

此外,由於在爲勝通集團發行債券提供服務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承銷文件存在虛假記載,粵開證券於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660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華、陳峯、田啓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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