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業因受疫情嚴重影響而業績大幅下滑,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2022年前五個月即將過完,對於部分受疫情衝擊業績大幅下滑的企業而言,證監會“疫情紓困23條”的出臺,讓它們終於可以鬆一口氣。

5月20日晚間,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加快恢復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針對上海、吉林等全面實行封控管理、靜態管理等措施的區域,以及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提供定向支持。

“近段時間,國內疫情形勢複雜,內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加大。受多重因素影響,一些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停工停產、業績下滑,中下游上市公司成本上升,部分行業受疫情影響恢復艱難,民營控股和中小上市公司經營困難明顯增加。”證監會晚間表示,下一步,證監會系統各單位、各部門還將紮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積極開展調研走訪,瞭解市場困難和訴求,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共同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紮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第一財經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獲悉,對於疫情衝擊造成的業績大幅下滑,監管層持有包容態度,並認可了部分企業因受疫情嚴重影響而業績大幅下滑,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通知》從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實施延期展期政策、優化監管工作安排、發揮行業機構作用等方面,提出23條針對性紓困措施,對疫情衝擊嚴重地區和行業提供定向支持。

在IPO方面,《通知》明確,對2022年業績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申請首發上市的企業,在符合板塊定位及發行上市條件的前提下,經中介機構覈查情況屬實且不對持續盈利能力或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相關審覈或註冊工作正常推進。

另外,針對再融資,《通知》表示,2022年年底前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再融資申請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審過即發”。

“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擬IPO企業,如果確因疫情導致2022年業績下滑,若能說明企業仍符合所申報板塊定位要求,及發行上市個條件,持續盈利能力或持續經營能力未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則審覈註冊工作將正常推進。”前述接近監管人士稱。

在上市當年“業績變臉”方面,也出臺了針對性舉措。《通知》明確,對於前述地區及行業,2022年上市的公司,在上市當年業績大幅下滑的,將對發行人和相關保薦機構給予適當監管包容。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上市當年業績大幅下滑,可以對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採取暫停資格、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部分企業因受疫情嚴重影響而業績大幅下滑,屬於不可抗力因素,依法對相關保薦機構和發行人予以適當監管包容,”前述人士表示,這將有助於解除其後顧之憂,激發保薦機構服務企業的積極性,幫助企業儘快渡過難關。

疫情期間,股權質押和兩融投資者也受到影響。《通知》表示,將引導證券公司與股權質押到期還款困難的客戶,協商展期3至6個月。對於因疫情防控實施隔離或者接受救治的融資融券客戶,儘量減少強制平倉,柔性處理。

前述人士表示,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存在流動性困難的實體企業,證券公司可視情況對其股票質押進行展期,或通過補充擔保物等方式暫緩違約處置。對因隔離或接受治療無法機制處理融資融券問題的投資者,支持證券公司適當延長補充擔保品的時間,暫緩實施違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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