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各交易所,各下屬單位,各協會,會內各部門: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加快恢復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採取有效手段,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

1.對2022年業績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申請首發上市的企業,在符合板塊定位及發行上市條件的前提下,經中介機構覈查情況屬實且不對持續盈利能力或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相關審覈或註冊工作正常推進。2022年年底前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再融資申請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審過即發。

2.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申請北交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審過即發。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或者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或用於償還疫情防控期間到期債券產品的,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

3.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適用“小額快速”審覈機制,在計算交易金額時不再適用最近12個月內累計計算的要求。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同時募集配套資金的,放寬募集配套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的比例限制。

4.加快公募基金產品特別是權益類基金、抗疫主題基金等產品的審覈進度。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相關基金產品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法依規給予支持。

二、實施延期展期政策,體現監管彈性

5.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審覈問詢回覆時限可以延長3個月,告知函回覆時限可以延長1個月。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申報發行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暫緩計算審覈階段反饋意見回覆時限、中止時限3個月。

6.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項目確實不能按期更新財務資料或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對本次重組的具體影響後,申請財務資料有效期延長或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延期1個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

7.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取得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批文後,可以申請暫緩計算批文有效期,暫緩計算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8.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私募基金備案,適當延長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備案和信息報送時限,適當放寬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材料簽章要求和部分工商材料要求。

三、優化監管工作安排,傳遞監管溫度

9.通過視頻會議等方式,確保發審委會議、重組委會議、上市委會議正常推進。在首發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等審覈或註冊過程中落實好電子化、無接觸報送、送達工作機制,加強審覈部門與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電話溝通、線上諮詢的保障機制,高效高質量提供服務。

10.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可以通過電子簽章方式提交申報材料、問詢回覆等相關文件。對確受疫情影響、無法統一簽名的自然人,可以通過提供簽字頁電子掃描文檔方式辦理。

11.申請發行債券產品的企業,對於確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提交相關簽字、蓋章文件的,可以視情況先由主承銷商出具相關說明,後續補充提交。

12.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2022年6月底前擬以2021年年報申請首發上市、北交所上市的,如現場走訪存在困難,證監局可以藉助電子網絡手段對輔導驗收提前開展預溝通,可以採取非現場驗收方式。

13.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公開發行證券並上市的企業,2022年上市當年因受疫情影響業績大幅下滑的,對發行人和相關保薦機構給予適當監管包容。

14.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新設證券基金機構,可以通過線上視頻的方式開展現場檢查,後續補充覈查,支持公司在符合開業條件後儘快取得業務許可證。

15.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保持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實施更加靈活的監管安排,包括允許推遲報送相關報表、實行許可備案電子化等。在採取有效措施防範風險和利益衝突並報告證監局後,允許在人員配備、隔離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靈活安排。

16.優化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業務操作安排,適當延長信息披露直通時段。支持市場主體線上辦理業務,支持上市公司召開線上股東大會或債券、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會議。律師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現場參會的,可以採取視頻等方式見證股東大會、開展簿記建檔工作。

17.對參與化解民營企業特別是上市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的證券公司,在風控指標計算、私募基金子公司設立和產品備案、分類評級等方面給予監管支持。

18.滬深證券交易所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初費、上市年費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費。北交所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費。全國股轉公司免收相關地區掛牌公司2022年掛牌初費和年費。中國結算免收相關發行人2022年登記結算費用。各期貨交易所減收相關期貨經營機構手續費、減免席位費。支持各協會通過免收減收會費、延期交納會費、免費培訓等方式,加大會員服務力度。

四、發揮行業機構作用,助力抗疫和復工復產

19.鼓勵證券公司積極發揮融資中介職能,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開展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引導證券公司與股權質押到期還款困難的客戶,協商展期3至6個月。對於因疫情防控實施隔離或者接受救治的融資融券客戶,儘量減少強制平倉,柔性處理。

20.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踐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責任投資理念,積極以自有資金申購旗下基金產品,積極發揮專業投資者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流向抗疫相關企業。

21.鼓勵證券公司設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通過私募基金子公司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設立私募基金產品,對接相關企業融資需求,降低融資成本。

22.發揮期貨市場作用,發揮期貨避險功能,助力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風險管理。抓好產業客戶培育活動,穩步擴展“期貨穩價訂單”至瀝青、低硫燃料油等能化期貨品種。對於在疫情期間服務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中小微企業表現突出的期貨公司,在分類評價中予以加分。

23.持續推動資本市場更多對外開放措施落實落地,及時瞭解回應境外投資者訴求和關切,保障外資機構同等適用支持政策。

證監會系統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積極開展調研走訪,瞭解市場主體困難和訴求,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紮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支持企業克服疫情影響,快速走出困境,實現更好發展。

中國證監會

2022年5月20日

轉自 證監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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