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動“爲羣衆辦實事示範法院”創建活動走深走實,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5月12日、19日,即墨法院持續開展“藍色風暴”涉民生專項執行行動,共出動執行幹警82人次,警車20輛次,拘傳失信被執行人18人,執結案件8件,和解案件14件,執行到位金額110.55萬元。

案例一

李某在某奶牛場工作期間受傷致殘,李某申請勞動仲裁後,仲裁委裁決該奶牛場向李某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共計15萬餘元,該奶牛場未及時履行相關義務。5月5日,李某向即墨法院申請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查控凍結了該奶牛場銀行賬戶,並通知其負責人牟某,告知其應履行的義務。迫於執行壓力,牟某當即履行了全部義務,僅歷時7天,該案順利執結。

案例二

被執行人青島某工貿有限公司拖欠孫某某等7名職工工資共計11萬餘元。7名職工向即墨法院申請執行後,執行法官立即前往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並現場查封了公司的機器設備。公司負責人表示正在籌錢,將盡快支付拖欠工資。幾天後該公司變更生產地址,被查封的機器設備也一併轉移。執行法官立即開始摸排查找被執行人,經過多次走訪調查,終於發現了被執行人現址與被查封的機器設備。找到該公司負責人後,執行法官向其釋明瞭惡意逃避、抗拒執行的法律後果,並要對其採取懲戒措施。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該負責人立即表示要履行義務,當場湊款付清所欠7名職工的工資。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執行法官對該名負責人予以訓誡後未對被執行人實施懲戒措施。

案例三

宋某某欠付李某某租賃費15000餘元,李某某多次索要無果,經法院判決後,宋某某仍未支付。李某某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執行法官多方調查找到被執行人老家。19日凌晨到達該處後,執行幹警

問宋某某父母得知被執行人因刑事犯罪,現羈押於監獄。執行法官向其父母說明案情,並從情、理、法三方面耐心做通其父母思想工作,其父母當即表示尊重法院判決,願意代替孩子履行還款義務,該案成功執結。

即墨法院將持續發力,綜合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進一步強化強制執行威懾力,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拒不履行、轉移財產等行爲加大懲處力度,切實提升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切實解決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羣衆的司法獲得感。

本網通訊員 於盛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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