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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通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19-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就《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马秋林一行先后来到海安常安纺织园、江苏御江环保有限公司、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和五山滨江片区等地,实地察看了产业园区生态化环境集成改革试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绿岛”项目、绿色港口建设、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等有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王凯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马秋林说,南通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来江苏视察调研所在地,要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力争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好转促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他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要积极履行好地方立法权,立足区域实际,多出台“小切口”、精细化、有特色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南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俊、秘书长朱进华等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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