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10日以来,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在各行各界都掀起了头脑风暴,激发了思想的碰撞。面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道“多元方程”,我们从自然资源的视角该如何求解?土地、矿产资源如何市场化配置?如何为大市场做好空间支撑?测绘地理信息如何服务大市场建设?请听本期“观察家”来论——

建设全国矿业大市场

必须打破“玻璃门”


杨伯轩


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是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之一。作为经济发展“工业粮食”的矿产资源,是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依赖,其市场化配置对于构建大市场、畅通大循环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建设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大市场,还需要及时清理一些地方“土政策”、拆除一些“玻璃门”。


首先,要强化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长期以来,一些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形成了“靠山吃山、有矿吃矿”的本位思维,抑或是担心外来企业挤占本地市场,影响当地产业培育和 GDP的增长,影响本地的财政收入和人员就业,从而通过设限市场准入等方式把外来企业挡在“门外”,客观上造成了“地区封锁”和粗放式的资源开发利用,加速了矿产资源消耗。强化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要跳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小九九”,服务国家资源安全大局,服从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和节约集约利用,将有限资源向资源利用水平高的企业集中,向放大资源价值的产业集中。同时,也要倒逼资源地本土企业跳出低水平的“内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技术改造,高效集约利用低品位矿、共伴生矿,进一步减污降碳,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要加快推进统一矿业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长期以来,造成国内矿产资源市场各自为战、相对分散的原因之一,是基础制度建设滞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不尽合理。可以说,立破并举地完善制度,极具现实性和紧迫性。譬如,目前我国矿产资源价格仅反映矿产资源开发的生产性成本与部分外部成本,未包括资源耗竭与社会发展等外部成本,而矿业开发容易带来资源产地资源耗损、生态环境破坏、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现实的社会经济问题。因此,应从完善矿产资源完全成本入手,健全“资源-生态-社会发展”三位一体的补偿机制,对已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及时进行修复治理;对已损耗的资源进行经济补偿,用于资源勘查与技术创新等,以促进矿业转型发展;加强资源产地的教育、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对矿业开发带来的社会发展问题进行经济与政策补偿,助力摆脱“资源诅咒”。


与此同时,还要优先布局区域性矿产资源市场建设。在全国性的统一制度规则、基础设施联通尚未建设到位的现阶段,按照国家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规划,立足大宗矿产产区特点和已有的市场基础,推动建立完善区域合作机制,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为全国统一矿产资源大市场建设先行先试,积累经验。譬如,在晋陕蒙冀煤炭资源主产区建立区域性的统一能源市场,在晋冀鲁铝土矿主产省建立区域性的统一铝土矿市场,加快区域物流网络建设,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在资源保供稳价中发挥“压舱石”的作用。


建设超大规模矿产资源市场,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机组成。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协调解决各方利益,减少大市场建设的羁绊,增进“我要建”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力,促进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建设目标,更是推动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可行路径。


(作者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文字编辑:李卓聪

新媒体编辑:赵志坤
初审:杜潇诣
审核:程秀娟
审签:赵晓涛



举报/反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