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快遞是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在我們熟悉的快遞包裹上,除了快遞單和封條,有時還會看到有一些二維碼小廣告。根據抽樣顯示,約6成快遞包裹貼有小廣告,有的誘導收件人拉人砍價,索取隱私信息,有的是虛假廣告(據中工網5月19日報道)。

快遞包裝上的小小二維碼廣告,看似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站在我國龐大的快遞業務數量上,如果任由這些誘導點擊、虛假欺詐的小廣告隨着快遞包裹走進千家萬戶,“小小廣告”有可能成爲網絡詐騙的“大大溫牀”,埋下社會隱患。

在這個問題上,快遞公司應負起應有的責任。如果快遞包裹是在運送過程中貼上了小廣告,那麼快遞公司既超越了寄件人的寄件需求,又影響了收件人的收件體驗,是快遞服務的失職行爲。如果快件投遞前已經貼上、印上了小廣告的內容,快遞公司也應當履行社會責任,通過多種渠道向收件人做好提醒,避免上當受騙。

如果消費者因快遞公司投放的虛假廣告受到權益損害,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發佈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快遞包裝廣告絕不是可以隨便一貼的,快遞公司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我國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以罰款。無論是快遞公司通過包裝廣告拓展業務,還是運輸環節有員工貼廣告“賺外快”,作爲廣告行爲的參與者,快遞公司必須遵守相應法規,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監管。如果漠視法律、只求利益,任由這種快遞盒上的“牛皮癬”肆意橫行,快遞公司將要面對的不僅是市場監管部門的“重罰”,還將失去消費者的信任,最終被市場淘汰。

從另一個角度看,混亂無序、虛假欺詐的快遞盒上的“牛皮癬”,在完善的法律制約、監督管理之下,完全可以成爲廣告行業的“新業態”。在有關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廣告公司與快遞公司進行合作,向快件包裝上投放內容合規的廣告,既美化了外觀,又達到了營銷目的,可以實現快遞公司、消費者和廣告公司的“多贏”。而在獲得相應效益的同時,快遞公司也應當提高運輸服務質量,依託快件包裝開展環保宣傳,讓小小的快遞包裹上承載更多的美好。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王子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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