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日,轟動全國的千萬大獎彩票糾紛案再次在西安鄠邑區法院開庭。中獎者姚敏將涉案彩票店業主肖**和王*夫婦、冒領獎金的高**某、陝西體彩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高**返還領走的獎金和利息,**和王*夫婦和陝西省體彩中心承擔連帶給付責任。庭審自920分開始,1230分結束,歷時3小時。各方代理人全部出庭應訴,各方就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誰是案涉彩票擁有者等進行了激烈辯論。#西安千萬彩票案#

庭審中,被告高**繼續聲稱涉案彩票是自己花10元錢買的。對此,原告姚敏的代理人,陝西至正律師事務所喻勝修律師在代理意見中指出:根據高**在之前的彩票確權案中的上訴狀可知,高**不可能是彩民。高**直至該案二審仍不知道案涉彩票中獎號碼是多少,此前也就不可能進行中獎號碼覈對,其上訴狀中錯誤地將彩票序列號中的第三組數字065449和彩票密碼39658當作了中獎號碼。由此可見,高**直至彩票確權案件二審仍不知案涉彩票中獎號碼,更不可能是彩民。高**冒名領取屬於姚某的彩票獎金,是由已生效法院判決確認的事實,他理應向姚某歸還案涉彩票獎金(扣除稅金後實得獎金801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陝西省體彩中心作爲再次成爲轟動全國彩票案的被告,在庭審中強調自己無權覈實彩票所有權。原告律師喻勝修指出:在整個案件過程中,省體彩中心放任兌付風險變爲現實。依照《彩票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和可疑資金報告制度,保障彩票發行、銷售的安全《彩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依據該法律條文可知,只有彩票中獎者纔可持中獎彩票兌獎。在明知中獎彩票者持有者很可能不是彩票中獎者、彩票獎金兌付存在風險的情況下,爲保證彩票獎金這一彩票資金的安全,併兼顧彩票中獎者如期兌獎的合法利益,省體彩中心應依法啓動其可疑資金報告制度,遵照風險管理體系對案涉彩票獎金這一可疑資金進行處置。省體彩中心在明知彩票獎金存在爭議,有兌付風險的情況下,仍放任該兌付風險變爲現實,並且沒有展現出任何能應對意外風險的風險管理體系,理應對其失職行爲承擔責任。喻勝修律師稱,省體彩中心將案涉獎金髮給了不是中獎人的高**,應當承擔本案的連帶責任。這是本案這次審理的核心。

而作爲這次彩票糾紛案的直接製造者——彩票店主肖**和王*卻聲稱:自己既非獎金的支付主體,也非獎金的領取主體,也未獲得獎金有關利益,不應承擔連帶給付責任。這事跟我我們沒關係。原告律師喻勝修在代理意見中指出:公安部門對案情的相關調查顯示,*本人親口承認其願意在彩票確權案件中向姚某支付400萬元鉅款以求和解。如果王某未與高**合謀冒名領取姚某的彩票獎金,這種做法實在有違常理,他爲什麼要這樣做?

原告姚敏在庭審後表示:這件事我絕對不會妥協,希望法院判決體彩中心儘快爲我兌獎,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喻勝修律師在代理意見中指出,關於案涉彩票的所有權案件,在一審二審均判決案涉彩票擁有者爲姚敏的情況下,幾方被告至今仍稱**在王某處購買彩票,之後的兌獎行爲完全合法,這樣的說法是對生效判決極大的不尊重。涉案彩票所中獎金及其法定孳息依法應歸於案涉彩票所有者姚敏。只有讓不當得利獲得者高**向姚敏歸還獎金並支付相應利息,才能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被告王*應爲其有違忠實勤勉義務的不誠實守信行爲承擔法律責任,只有讓被告王*、肖**夫婦對被告高**的不當得利承擔連帶清償的法律責任,纔能有效預防個人邪念,形成良好的行爲預期,構築有益於社會的公序良俗。2004西安寶馬彩票案負面影響的硝煙猶未散盡,本次的千萬彩票易主案又讓陝西體彩在全國造成了不良影響,只有讓被告省體育彩中心對被告高**的不當得利向原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才能使早就應該存在的彩票資金風險管理體系和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得以落實,減少懶政、樹立風險意識、重塑體彩機構在全國彩民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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