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3日讯(记者钟文鑫) 据信用中国(天津)网站消息,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配电柜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5月4日,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配电柜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天眼查显示,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燕,注册资本为15000万人民币,由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桃李面包 证券代码:603866)持股,持股比例为100%。

公开资料显示,桃李面包前身是沈阳市桃李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1月23日,现注册资本为658,876,652元。公司主要经营面包及糕点、月饼,是一家致力于烘焙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综合性公司。公司核心产品面包及糕点所使用的桃李品牌已成长为跨区域的全国知名面包品牌。截至目前,该公司拥有37家子孙公司,已在全国市场建立起26万多个零售终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