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於對韻達快遞長陽分部聚集性疫情事件中市郵政系統監管責任調查和問責情況的通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2022年5月,韻達快遞長陽分部發生聚集性疫情,經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協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疫情傳播擴散過程中涉及的監管責任開展調查,現將調查和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經調查,韻達快遞長陽分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諸多漏洞:未按要求組織員工進行核酸檢測;未嚴格執行郵政管理局一線作業人員疫苗接種要求,多人不符合規定;未嚴格落實分撥中心封閉管理要求,存在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多日並確診陽性情況;疫情發生後處置不力;員工未落實個人防疫責任。目前,承包經營韻達快遞長陽分部的北京順江得運輸有限公司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快遞行業主管部門市郵政管理局、市南區郵政管理局及相關人員在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落實聯防聯控措施上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履行疫情防控監管責任不到位。市郵政管理局壓力傳導不足,開展防疫工作滿足於轉發上級文件和對下提要求,未嚴格督促、有力指導。行業監管乏力,對下級報送的防疫數據只是簡單彙總,缺乏監督複覈和分析研判。巡察工作不深入,未能及時發現市南區郵政管理局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問題。

二是對轄區內快遞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2020年以來,市南區郵政管理局從未對韻達快遞長陽分部開展專門的疫情防控檢查。特別是近期北京出現聚集性疫情後,未能引起重視,未加大對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快遞企業報送的防疫數據,未經抽查覈實就直接上報給市郵政管理局。

三是不配合屬地管理。市南區郵政管理局藉故不參加屬地房山區召開的疫情防控部署會,未能落實屬地工作安排;對房山區關於加強郵政行業落實“四方責任”監管工作的函,不回函也未向上級報告。

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同時徵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同意,決定對相關單位及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對市郵政管理局黨組通報問責;給予市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市郵政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副局長黃立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南區郵政管理局局長李國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予以免職;給予市南區郵政管理局副局長劉燕君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各在京單位要深刻領會加強首都疫情防控的重大意義,堅決貫徹黨中央和首都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要主動擔當作爲,確保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檢查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要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的效率和精準度。要加強與屬地的溝通協作,形成防疫合力。只要我們牢牢守住每一道防線,就一定能儘快實現動態清零目標。

(北京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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