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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不予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甬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收到深交所报送的关于鑫甬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经依法对深交所审核意见及鑫甬生物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审阅,中国证监会关注到鑫甬生物核心产品、募投项目、主要原材料均涉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且无法提出有效的压降方案;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错误。 

鑫甬生物存在的以上情形,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对鑫甬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鑫甬生物是专业从事丙烯酰胺类单体和聚丙烯酰胺功能高分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公司长期深耕于精细化工领域,始终致力于丙烯酰胺类单体和聚丙烯酰胺功能高分子产品的应用研究,为下游行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鑫甬生物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25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鑫甬生物原拟募集资金3.40亿元,用于年产5万吨精细化学品及环保型水处理剂项目。 

鑫甬生物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方蔚、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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