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何柳穎報道 推進CBDC(央行數字貨幣)已是各國央行“新潮流”。

國際清算銀行5月發佈的最新一輪CBDC調查結果顯示,在參與調查的81家中央銀行中,有90%的央行正在進行CBDC的相關研究。此外,有62%的央行正在進行CBDC實驗或概念驗證。

當地時間5月23日,在2022年世界經濟論壇年會(達沃斯論壇)的“央行數字貨幣”分論壇上,IMF總裁格奧爾基耶娃表示,我們可以將數字貨幣視爲一個全球性的公共產品,並呼籲建立連接各國CBDC的公共平臺。 

作爲一種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CBDC有何特殊性?在發行過程中,央行與私營部門應該建立怎樣的關係?全球化之下,CBDC的跨境使用又如何在安全範圍內實現?圍繞這些問題,與會大咖們一一作了分享。

CBDC是更具穩定性的數字貨幣

在討論中,大家一致認爲,CBDC與其他數字貨幣需要區別來看。

在格奧爾基耶娃看來,目前的一些加密貨幣更類似於數字時代的金字塔計劃,因爲它們並沒有實物資產的支撐,而政府支持的CBDC具備更高的穩定性。

法國央行行長弗朗索瓦·維勒羅伊·德加爾豪同樣認爲,加密貨幣並不是一種可靠的貨幣和支付手段。他稱:“要成爲一種貨幣,必須要有人對價值負責,但現在沒有人對加密貨幣的價值負責,如今有人已經失去了對加密貨幣的信任。”

聯繫加密貨幣近期的市場表現來看,其風險特質的確十分明瞭。進入5月以來,比特幣暴跌不止,無數投資者爲之傷神。Coinmarketcap數據顯示,在過去一個月的時間裏,加密貨幣市場市值已蒸發了超5000億美元,其中比特幣下跌約24%。5月25日中午,比特幣價格徘徊在30000美元左右。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研究院、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區別於其他數字貨幣,CBDC是央行及政府當局發行的,並由其信用背書,相當於央行負債,這是CBDC的天然優勢。從表現來看,目前CBDC和紙幣是1:1兌換,價值比較穩定,不會出現類似以上這種情況的價格劇烈波動。”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國央行的CBDC設計中,私營部門的角色依然重要。比如日本央行就在報告中明確,即使央行發行零售型的CBDC,仍宜維持中央銀行和私營部門的兩級支付和結算制度,等同於日本的CBDC將通過中介機構間接發行。

論壇上,德加爾豪也一再提及,CBDC領域的公私合作十分重要。他認爲:“信任來自於央行,而技術創新更多來自於私營部門,這是一種合作關係,幾十年來,在確保資金和組織支付系統方面,一直存在這種合作關係。”

根據劉斌的觀察,從全球來看,目前各個國家設計的CBDC運營模式基本都是“雙層”運營模式。

“央行不太可能會直接面向公衆去發行數字貨幣,若由央行承擔,它的管理責任、反洗錢等各方面壓力會非常重,所以都是傾向於和私人部門進行合作。在國外,私營部門指代的可能包括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技術供應商等合作伙伴;國內而言,主要以商業銀行爲主。無論何種組合,雙層運營模式其實都是爲了不破壞原來的貨幣分發體系。”劉斌表示。

中國積極參與CBDC跨境試點

論壇上,格奧爾基耶娃着重強調,CBDC的重點在於互操作性,即不同的CBDC如何相互聯繫的問題。她認爲,我們可以將數字貨幣視爲一個全球性的公共產品,並呼籲建立起連接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公共平臺。

目前來看,這依然是一大難題。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曾言,如果發展CBDC,很多國家都會有各自的CBDC,都是以本國貨幣爲基礎,在使用過程中會有不同的規矩,這種情況下,數字貨幣跨境使用的互操作性是很複雜的。 

挑戰之下,相關探索也已經展開。比如,在2019 年,爲測試 CBDC 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泰國央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聯合啓動了⼀個名爲 Inthanon-LionRock 的項⽬,經過三年的發展,該項目已更名爲 mBridge(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 ,參與方也從原來的兩方擴容至四方,CBDC跨境支付的研究隊伍新增了中國央行及阿聯酋央行兩員。

值得一提的是,在普華永道(PwC)今年發佈的《全球央行數字貨幣與穩定幣指數報告(2022)》中,這一項目在批發型 CBDC指數中排名全球首位。

從自身經驗出發,泰國央行行長塞塔普就CBDC特別是批發型CBDC的跨境使用指出了三大要點:一,技術層面上,區塊鏈的特質是透明開放,但當涉及到交易匿名性的時候,其計算問題會受到影響;二,可編程性。這要求我們提前設置好所有條件,設計出“聰明的合約”以使其可以自動執行(應對各種情況),但這非常難,比如誰也無法預料到對俄製裁的發生;第三,風險管理設計。“我認爲人們在談論CBDC的很多風險的時候,不能一概而論,這其實取決於我們如何設計它,比如說設計一個兩層體系來避免隱私暴露的問題”。

在劉斌看來,數字貨幣的跨境使用涉及到多方面的問題。“首先,技術上要求具備跨境的或者全球性的基礎設施,其次,法律法規標準如何界定或統一,比如反洗錢等內容都需要協商一致;另外,個人賬戶跨境過程中的身份問題、信用問題如何釐清,這裏可能需要具體的對接。”

他向記者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其實正在積極參與構建數字貨幣跨境的試點平臺,除了上文提及的 mCBDC Bridge之外,二十國集團(G20)的“數字貨幣”方案中國也是積極響應。

“從國際競爭來看,目前多個國家都在操作標準以及監管框架方面努力,希望能夠形成自己的一套體系,未來可能還是會涉及到數字貨幣競爭或者說貨幣競爭主導權的問題。”劉斌稱。

零售型CBDC如何從0至1?

上述國際清算銀行調查還透露了CBDC的另一個發展趨勢,即當前各國央行對零售型CBDC投入了更多的關注。

調查數據顯示,超過30%的央行致力於零售型CBDC的開發,近70%的央行同時對零售型和批發型CBDC進行研究,沒有一家央行只關注批發型CBDC。

塞塔普在論壇上提及,近年來,泰國先後進行了批發型CBDC、跨境支付的探索,接下來泰國央行將會向零售型CBDC發起“進攻”,“我們正在考慮在今年第四季度進行一次有限的試點,當然都是測試和實驗(程序)”。

區別來看,批發型CBDC基於通證(token-based),主要面向商業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用於大額交易結算;而零售型CBDC面向所有個體和公司發行,主要用於小額零售交易。

劉斌表示,批發型CBDC在機構間的應用有國家在嘗試,零售型CBDC則是目前各個國家在大力推動的一個探索。

瑞信集團董事長Axel Lehmann在論壇上表示:“在CBDC領域,批發型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的交易,是一種‘效率遊戲’,比較容易理解,而零售型CBDC則體現出了商業模式的一個根本變化,它意味的是我們作爲一個零售型消費者,將會在央行擁有賬戶。”

Axel Lehmann認爲:“央行會給我們帶來安全感,但挑戰在於,中央銀行是一個公共部門,與商業體制下的銀行不同,這種情況下,零售型CBDC的利率等問題應該是怎樣的?這些基本問題是我們需要思考的。”

劉斌同樣指出,從全球來看,CBDC都是一個新鮮事物,沒有經驗可以借鑑,對於同樣處於起始階段的零售型CBDC而言,待解難題依然很多。

“使用層面,零售型涉及到用戶推廣的問題,包括用戶消費習慣、使用粘性、運營服務體驗等;法律層面,財政稅收、進出口,甚至包括智能合約等不同場景下的法律法規問題,都需要在未來一一確定。”劉斌表示。

(作者:何柳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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