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5月25日電 5月24日,中銀協在其網站上發佈《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在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平穩試運行的基礎上,經廣泛徵求監管部門和銀行機構意見、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印發的,旨在深入落實中國銀保監會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工作要求,加強銀行業特別是地方中小銀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持續完善公司治理,推進銀行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共六章四十三條,六章分別對應:總則、管理人才庫功能、合格人選管理、在任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管理、管理人才庫運行工作機制、附則。

其中第二章第十六條明確,地方中小銀行(包括農村信用社省級管理機構、村鎮銀行主發起行)可通過登錄人才庫進行高管人員需求登記和維護。全國性銀行可通過登錄人才庫進行高管人員合格人選推薦和維護。

第二章第十七條則規定,銀行機構可通過登錄人才庫進行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合格人選推薦和維護;進行獨立董事、外部監事需求登記和維護;查詢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合格人選的姓名、性別、學歷、工作單位、專業領域、所屬地域、從業年限信息;對本機構在任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基本信息、履職信息進行查看、填報等操作;查看其他銀行機構在任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部分基本信息(姓名、任職機構、任職開始時間、性別、學歷、工作單位和具體職務、專業領域、從業年限)和履職信息。

據中銀協介紹,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於2021年12月25日上線試運行,功能涵蓋地方中小銀行高管人員需求服務、全國性銀行輸出高管人才信息彙集、境外戰投及海外高管人才信息彙集,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需求服務、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合格人選推薦,在任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信息彙集,公司治理政策法規彙總、信息披露報告彙總、行業研究成果分享及在線教育培訓。目前,人才庫入庫合格人選642人,申報崗位合計1375人次,合格人選供給以銀行推薦爲主,未來將逐步拓展至非銀行機構推薦、專家推薦、個人自薦等其他供給渠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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