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高院消息,近日寶坻法院依法對一起醫保卡詐騙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至此寶坻法院已依法對該醫保卡詐騙系列案件共計105名被告人判處了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間,被告人劉某在擔任某醫院院長及實際負責人期間,夥同徐某某(已死亡)共謀收取羣衆的社會保障卡(簡稱“醫保卡”),以虛假就醫、購藥等方式騙取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基金。

後糾集李某某、張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大量收取醫保卡,虛構醫保卡所有人在該醫院掛號就醫的事實,騙取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基金人民幣28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李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夥同他人騙取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基金,其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某作爲某醫院實際經營者,在明知盜刷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系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與徐某某共謀收取他人醫保卡騙取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犯罪作用明顯,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責令其退賠天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損失人民幣280餘萬元。

綜合考慮其餘104名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認罪悔罪表現及退賠損失等情節,依法給予不同刑事處罰。

(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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