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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旺季臨近 發改委密集部署保供穩價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繳翼飛 北京報道

5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衆號發佈了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系列解讀之八——對哄擡價格的煤炭經營者將依法處罰,經營者存在哄擡價格行爲的,有關部門可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事實上,一個月以來,國家發改委連續十餘次提及煤炭,從劃定價格監管紅線,到以煤炭爲“錨” 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爲當前國內能源市場穩定發展作出明確的路線規劃。

受訪專家表示,夏季臨近,同時各地復工復產逐步推進,民用電和工業用電高峯即將到來,煤炭需求後期有望進一步釋放。當前需要從“穩價格”和“擴產能”兩方面進行,落實新一輪定價機制,將煤炭價格控制在合理區間內,降低煤電企業的發電壓力。同時,在高耗量階段到來前,加快煤炭優質產能釋放,確保煤炭供需平衡,從而爲後續的經濟穩增長提供堅實支撐。

加快爲煤電企業紓困

發電企業作爲產業鏈重要的中間環節,煤炭價格上漲的壓力,下受民生資料漲價的制約,因此成爲受影響頗大的一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祕書長彭華崗此前透露,去年在煤炭價格上漲的同時,電力央企保供,煤電業務虧損了1017億元。

進入到2022年以後,煤電企業大幅虧損仍未停止。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佈的《2022年一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顯示,今年以來電煤價格總體呈持續上漲態勢,導致一季度全國煤電企業電煤採購成本同比額外增加1300億元左右,大型發電集團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煤電企業處於虧損狀態,部分企業現金流異常緊張,增加電力安全穩定供應風險。

爲加大對煤電企業的紓困力度,5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明確,將在前期支持基礎上,再向中央發電企業撥付500億元可再生能源補貼,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注資100億元,支持煤電企業紓困和多發電。要優化政策,安全有序釋放先進煤炭產能,決不允許出現拉閘限電。

5月24日,國家發改委官方公衆號發佈消息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價格成本調查中心組織山西、陝西、內蒙古三省區發展改革委,相關煤炭生產企業,行業協會召開視頻會,對開展2021年度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工作進行部署,要求相關地方和企業要高度重視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工作,嚴格按照《煤炭生產成本調查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強化溝通協調,真實、準確報送企業煤炭生產成本、銷售情況。

一位煤炭經銷商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正常情況下,生產一噸煤炭的成本僅300-800元,動力煤價格一般維持在500-600元/噸的價格區間,但2021年動力煤價格一度突破2500元/噸,創下歷史新高。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去年煤炭價格走高對經濟整體的衝擊較大,煤價漲幅遠高於煤電企業售電價格漲幅,因此保供穩價成爲今年能源政策發力的重中之重。但在此輪價格高漲前的幾年,煤炭行業也時常處於低利潤的狀態,所以要對煤炭生產成本進行明確覈查,在去年的基礎上,進一步用行政性的手段設置漲價空間、加強監管等,維護生產秩序與市場交易的穩定。

此外,國家發改委在5月19日發佈的《今年以來能源供應平穩有序》中提出,將完善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機制,指導供需雙方籤實籤足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組織開展簽訂履約專項覈查,推動實現發電供熱用煤全覆蓋並嚴格履約。

山西金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專家曾浩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長協煤在整個電力企業耗煤量的平均佔比不到50%,還有30%-40%的市場化煤,10%的進口煤。推動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全覆蓋,可以提前鎖定煤炭資源和價格,有效平抑煤價的大幅波動,也將降低煤電企業運營成本,而且在用煤高峯期,藉助中長期合同的全覆蓋,可以有效避免市場盲目搶購、哄擡物價、囤積居奇等行爲,幫助發電供熱企業解決用煤的後顧之憂。

林伯強表示,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已將價格區間有所上調,在“發電企業成本可負擔”與“煤炭企業有利可得”之間維持了相對平衡,只要能實現80%的嚴格履約,就改變當前煤電企業的大幅虧損的局面,保證當前市場的穩定。另外,各地也要適時適度地進行電價上調,尤其推動高耗能行業多購高價電,進一步疏導電價矛盾。

“穩價”與“增產”協同發力

“煤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能源,煤電佔全社會發電量約60%,穩企業用能成本必須立足以煤爲主的基本國情,切實抓好煤炭保供穩價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孟瑋在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將以煤炭爲“錨”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作。通過完善煤炭產供儲銷體系、強化市場預期管理等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通過穩煤價來穩電價,進而穩定整體用能成本。

爲控制煤價合理運行,《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自5月1日起開始執行。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和現貨價格均有了合理區間。當煤炭價格顯著上漲、有可能顯著上漲或過度下跌時,將根據《價格法》按程序及時啓動價格干預措施,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

截至5月9日,除秦皇島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區(內蒙古分蒙東、蒙西兩個區域)明確了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和現貨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其中,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同)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770元、1155元,山西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570元、855元,陝西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520元、780元,蒙西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460元、690元,蒙東煤炭(3500大卡)出礦環節中長期、現貨價格每噸分別超過300元、450元,如無正當理由,一般可認定爲哄擡價格。

進入5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已發佈了八條有關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的系列解讀,並且對通過關聯方大幅度提高價格出售煤炭,通過不合理提高運輸費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費用等方式變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銷售價格等變相哄擡價格的具體表現形式進行通報。

例如,陝西省煤炭(5500千卡,下同)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爲520元/噸,按此測算的出礦環節現貨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爲780元/噸。當地某煤礦與電廠簽訂了一份中長期合同,約定出礦價格按“1噸長協(520元/噸)捆綁銷售2噸現貨(780元/噸)”方式執行,平均價格爲693元/噸,實際已超出當地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存在涉嫌哄擡價格行爲。

除了明確的政策監管外,提高產能也是調控價格的重要抓手。國家發改委已明確將在年內釋放煤炭產能3億噸以上,其中1.5億噸來自新投產煤礦,另外1.5億噸增量則通過產能核增、停產煤礦復產等方式實現。

5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將“保能源安全”列入進一步的穩經濟措施中,要求落實地方煤炭產量責任,調整煤礦核增產能政策,加快辦理保供煤礦手續。

目前,國內煤炭市場煤炭生產保持較快增長態勢。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1-4月,原煤產量同比增長10.5%,其中山西、陝西、內蒙古、新疆4省區合計佔比80.9%。

在地方上,山西今年計劃大幅增加煤炭產量,從5月份至12月底,保障廣東、浙江、福建、江蘇、遼寧、廣西、海南、上海、山東等9省市電煤供應任務;陝西提出加快煤炭優質產能釋放,力爭全年核增產能800萬噸以上;新疆新立煤礦採礦權3個,預計新增產能690萬噸/年,擴大生產規模煤礦3個,預計新增產能3200萬噸/年;山東明確2022年全省煤炭產量穩定在9500萬噸左右,並將積極釋放先進產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系列密集調控之下,今年以來煤炭價格出現顯著下降。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目前煤炭板塊的重要生產資料市場價格與3月相比已有明顯下降。其中,山西優混(5500大卡)的價格已從3月下旬的1501.1元/噸下降至五月上旬的1202元/噸,但後期仍有小幅回漲,5月中旬再度環比上漲4.2%。

曾浩表示,目前所看到的價格反彈,主要是國際能源形勢和國內需求增長所帶來的整體能源價格上漲。一方面,澳大利亞煤炭價格5月20日再度出現的較大幅度上漲。另外,夏季用煤高峯期即將來臨,隨着各地疫情逐步解封和穩增長政策的發力,工業用電負荷提高,煤炭需求或將走強,煤炭近期可能還會有小幅漲價的情況,但不會超出目前劃定的合理價格區間。

針對目前的情況,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建議,進入高耗量階段前,將原煤產量提升至今年3月份產量水平以上,確保煤炭供需平衡,保障能源供應穩定,同時大秦線檢修結束恢復正常運輸後,鐵路到港車流的增加,做好港口發運提升組織工作提高海運發運量。直達流向鐵路運力不足部分通過汽車運輸進行彌補,在夏季高耗量到來前將庫存提高至最高水平,並做好鐵路運力不足汽車運輸隨時啓動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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