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皖維高新前中層員工因內幕交易被罰,公司否認信息泄露,稱“屬於個人行爲”

來源:華夏時報

本報 記者夏高琴 葛愛峯 南京報道

近日,安徽證監局網站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皖維高新(600063.SH)營銷中心銷售一部部長王勝軍內幕交易公司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22.34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目前該員工已離職。

《華夏時報》記者就該事致電皖維高新,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史方圓在電話中對本報記者表示:“公司已經進行相關披露,由於該員工並不屬於內幕交易知情人範疇,對於這件事情我們不作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王勝軍開設相關證券賬戶當天及前三日,與公司及交易對手方多名內幕信息知情人有過通話聯繫,而這也是安徽證監局認定其爲內幕交易的關鍵性因素。那麼相關內幕信息王勝軍如何得知,內幕知情人是否存在涉嫌內幕知情人泄露信息的情形?史方圓對此予以否認,他表示通話聯絡僅是職務需求,並將該員工內幕交易歸爲個人行爲。

據瞭解,上述內幕交易涉及事項是去年以來公司一直在推進的收購案。2021年初,第一大股東安徽皖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皖維集團”)暨皖維高新董事長吳福勝推動皖維高新啓動收購兄弟企業安徽皖維皕盛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皖維皕盛”)相關事項,在之後披露的具體方案中,其高溢價收購皖維皕盛引起中小股東反對。

前任員工內幕交易被罰60萬

2021年初,皖維集團暨皖維高新董事長吳福勝推動皖維高新啓動收購皖維皕盛相關事項。當年8月12日,皖維高新發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正式披露該事項,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皖維集團等合計持有的皖維皕盛100%股權,同時擬向皖維集團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2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期間皖維高新、皖維集團、皖維皕盛多方人員進行多次相關會議。

安徽證監局認爲,上述事項內幕信息的形成時間不晚於2021年3月19日,公開時間爲2021年8月12日。吳某勝、高某保、孫某武、王某苗、吳某海、閆某斌、王某、李某忠等48人爲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根據公開信息,上述內幕信息知情人吳某勝爲皖維高新現任董事長吳福勝;高某保爲皖維高新前董事(2010年5月至2021年11月)高申保;孫某武爲皖維高新現任總經理孫先武;王某苗爲皖維高新現任常務副總經理王松苗;吳某海爲皖維高新前職工代表監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12月)吳四海;李某忠爲安徽皖維皕盛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端忠。

2021年6月3日皖維高新營銷中心銷售一部部長王勝軍在長期未進行股票交易的前提下,與皖維高新證券部部長王某通話後突擊開戶,並在當月陸續買入公司股票。事實上,在開戶當天,王勝軍和內幕信息知情人吳福勝、孫先武也有通話聯繫,且在開戶前三日,也和內幕信息知情人吳四海、高申保、李端忠有通話聯繫。而該時間段正是皖維高新證券部部長王某帶領各中介機構人員前往皖維皕盛浙江嘉善分公司(標的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在分公司)開展現場盡職調查工作的時間點。

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該賬戶於2021年6月4日、11日、21日、23日陸續買入“皖維高新”100000股,買入金額485020元,2021年9月1日全部賣出,賬戶盈利223388.25元。安徽證監局認爲,王勝軍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聯絡接觸,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皖維高新”的行爲存在明顯異常,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不能作出合理說明或者提供證據排除其進行內幕交易。王勝軍的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爲。王勝軍被沒收違法所得22.34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

公司稱不存在信息泄露情形

今年4月25日,王勝軍在收到處罰事先告知書後,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5月18日,王勝軍已從上市公司處離職。上市公司認爲,王勝軍原系皖維高新的普通員工,未曾參與本次交易的決策過程,也不屬於內幕知情人範疇,且已從公司離職,因此其被處罰並不會爲此次交易產生重要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安徽證監局的處罰決定中,將王勝軍在突擊開戶及交易前與上市公司及交易對手方多名內幕信息知情人之間的頻繁聯絡,作爲認定其內幕交易的關鍵性因素。

京師律所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張立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員聯絡、接觸,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相關交易行爲明顯異常,且無正當理由或者正當信息來源的。可以認定爲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而該案中,證券部部長王某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可能已涉嫌泄露內幕信息。”

對於記者提出的內幕信息泄露問題,史方圓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不存在內幕知情人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的情況,這個證監會已經認定過了。王勝軍此前是公司中層員工,和多個內幕知情人聯絡是職務需求,是合理的。”並稱其違規是個人行爲,公司在整個項目之初進行了嚴格的保密制度。

高溢價收購兄弟企業引關注

目前上述交易仍在推進過程中,值得關注的是皖維高新本次交易收購的是其“一母同胞”的兄弟公司,此前因高溢價收購在股東大會上被部分中小股東投出反對票。

據近日披露的收購草案顯示,本次交易對方包括皖維集團和安徽安元創新風險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下稱“安元創投”)等在內的14位股東,其中,皖維集團持有標的公司51.67%的股權,系標的公司控股股東,同時其也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而安元創投曾繫上市公司的參股公司,故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據草案顯示,本次交易以2021年12月31日爲評估基準日,皖維皕盛經審計的淨資產賬面價值爲1.91億元。收益法評估下,標的資產100%股權的評估值爲7.94億元,評估增值6.03億元,增值率高達316.20%;資產基礎法評估下,標的公司全部權益價值評估值爲2.69億元,增值率僅爲40.75%。最終雙方確定以收益法評估方式作價,這意味着皖維高新擬溢價約6億元進行收購,此舉引發上交所關注。

皖維高新在回覆函中稱,標的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業績預期發生較大變化,2019年至2021年,由於產能擴張、產品升級以及下游客戶需求旺盛等因素,標的公司經營業績增長較快,2020年及2021年,標的公司營業收入分別增長5.76%及72.33%,淨利潤分別增長24.97%及 11.93%,淨利潤相較於2019年分別僅增長了145.9萬元、342.19萬元。皖維高新十分看好標的公司未來發展。

對於這樣的解釋,皖維高新部分中小股東顯然不太接受,在東方財富網股吧該回復公告下,多個網友表示反對溢價收購,並稱將在股東大會投出反對票。今年3月,皖維高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多個相關議案反對票數超20%。據瞭解,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合計37.58%,其中第一大股東安徽皖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達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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