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通訊員 沈玲麗

手機營業廳工作人員和地推團伙勾結,以幫助老年人操作手機爲名獲取驗證碼,用於註冊社交平臺賬號,賺“接碼費”。浙江海鹽縣法院日前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姜某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同時在國家級新聞媒體賠禮道歉。姜某某已在正義網刊登道歉信。

姜某某在海鹽某手機營業廳工作,2021年3月,有個自稱“站長”年輕人(另案處理)與她聯繫,稱如幫忙註冊京東、抖音、淘寶等社交平臺賬號,能賺每個1~9元的“接碼費”。在“站長”介紹下,姜某某加入多個微信“接碼羣”。2021年3月至7月,她利用工作便利,在爲老人辦理充話費等業務時,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客戶手機號、驗證碼發送至多個“接碼羣”,供上家註冊淘寶、京東、抖音等賬號,獲取每組信息1至9元不等的“接碼費”,非法獲利4240元。據她交代,很多老人不懂操作,來辦業務時把手機交給營業廳人員處理,她趁機把手機號發到“接碼羣”,獲得驗證碼後再發羣裏,隨即刪除驗證碼短信。

4月,海鹽縣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姜某提起公訴,附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姜某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4240元,並在國家級新聞媒體賠禮道歉。海鹽法院除了對姜某某處以刑罰,還全部支持了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請求。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