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寶應縣公安局微信公衆號5月26日發佈的一份通告,我局正在偵辦佛山市東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東東銫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揚州辦事處沈某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該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沈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告顯示,該案與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有關。

警方通告表示,尚未到公安機關報案登記的集資參與人及通過該辦事處負責人沈某某參加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有關投資事項的相關人員,請攜帶好相關資料(身份證複印件、投資協議書複印件、投資用銀行卡複印件、自首筆投資之日起至2018年8月間用於投資和接受投資返還款項的銀行卡交易明細及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複印件),於2022年6月30日前到寶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寶應縣葉挺路8號)報案登記。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5月15日第九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公安部對外介紹,自2017年以來公安機關先後查處了“善心匯”“錢寶”“善林金融”“雲聯惠”等一大批全國性重特大案件。

2018年06月29日,廣州警方發佈通告,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雲聯惠公司實際控制人黃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經查,2014年以來,黃某等人依託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雲聯商城”互聯網平臺,打着“消費全返”等幌子,以線上線下積分返利爲誘餌,引誘人員加入,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的形式發展會員和代理,涉及人員衆多、涉案資金巨大,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到案後,黃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對利用“雲聯商城”平臺實施傳銷犯罪活動的事實供認不諱。

2021年8月20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對黃明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明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其他共同參與傳銷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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