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7日電 據“梁山公安”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日,山東省梁山縣公安局依法嚴懲一起涉疫情防控違法行爲。5月19日,張某管理的梁山縣金城路某賓館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致使一河南籍次密接人員入住,未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規定進行報備,給全縣疫情防控造成不利影響。

目前,梁山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給予賓館負責人張某成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提醒: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請廣大居民務必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斷疫情傳播,所有入梁返梁人員,須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區(村居)、酒店賓館、景點景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報備,抵梁後嚴格遵守隔離管控、居家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對不報備或故意隱瞞、漏報、謊報、遲報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發疫情傳播或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堅決打擊,從嚴處理,絕不姑息。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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