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地宮穴位”項目,騙了1200多名老人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朱國華、朱金根利用朱金根及他人身份材料註冊成立鳳鳴財富管理(蘇州)有限公司、蘇州蘇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在上述公司沒有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情況下,由被告人朱國華負責策劃,將虛構不合規的“地宮穴位”項目、誇大的汽車租賃債權項目等包裝成“創新3號”“創新6號”“金鳳8號”“金鳳26號”“蘇璽財富”等12種理財產品,由銷售團隊通過散發傳單、舉辦酒會、業務員推廣等方式對外公開宣傳,通過與集資參與人簽訂股權認購計劃合同、債權計劃合同等形式,以高收益率爲誘惑,向社會不特定羣體銷售理財產品非法集資。
江蘇高院二審審理認爲,被告人朱國華、朱金根在無相應經營及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12種理財產品向社會公衆宣傳,非法吸收資金,吸收的資金被主要用於還本付息,歸還個人債務及消費等,給集資參與人造成9.13億元損失,應認定其具有非法佔有目的,行爲構成集資詐騙罪。
判決認爲,雖然被告人朱國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但因其集資詐騙的對象包括一千餘名老年人,且造成的損失絕大部分難以追回,歸案後對非法集資款的去向不能如實供述,故不予以從輕處罰,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朱金根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40萬元;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依法處置後,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繼續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不足部分責令各被告人在所參與犯罪數額內繼續退賠,發還集資參與人。
被騙者反覆上當!詐騙手法曝光
此外,本案的被告人採取針對不同社會羣體虛構包裝不同項目的方式擴大詐騙對象範圍,被告人不僅包裝了兩個針對老年人羣體的“地宮穴位”涉養老項目,還包裝針對年輕人羣體的汽車服務、租賃項目,以及針對由實際投資尋求的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
多方合力,源頭整治養老詐騙
朱國華等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不同社會羣體的心理需求,採取針對性手段進行詐騙,致使數千人被騙。現實中,多數老年人渴望得到親情關懷,希望身體健康減輕子女負擔,由於其一定程度上脫離社會,對新技術和社會發展不瞭解,以及部分人貪圖便宜等,以致被不法分子利用實施詐騙。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