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銷售“地宮穴位”等涉老項目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被告人朱國華等虛構“地宮穴位”理財項目、汽車租賃債權項目向不特定的4000餘人非法集資,其中有1200多名老年人,集資詐騙金額達18.74億元。主犯朱國華被判處無期徒刑。

虛構“地宮穴位”項目,騙了1200多名老人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朱國華、朱金根利用朱金根及他人身份材料註冊成立鳳鳴財富管理(蘇州)有限公司、蘇州蘇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在上述公司沒有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情況下,由被告人朱國華負責策劃,將虛構不合規的“地宮穴位”項目、誇大的汽車租賃債權項目等包裝成“創新3號”“創新6號”“金鳳8號”“金鳳26號”“蘇璽財富”等12種理財產品,由銷售團隊通過散發傳單、舉辦酒會、業務員推廣等方式對外公開宣傳,通過與集資參與人簽訂股權認購計劃合同、債權計劃合同等形式,以高收益率爲誘惑,向社會不特定羣體銷售理財產品非法集資

  

江蘇高院二審審理認爲,被告人朱國華、朱金根在無相應經營及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12種理財產品向社會公衆宣傳,非法吸收資金,吸收的資金被主要用於還本付息,歸還個人債務及消費等,給集資參與人造成9.13億元損失,應認定其具有非法佔有目的,行爲構成集資詐騙罪。

判決認爲,雖然被告人朱國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但因其集資詐騙的對象包括一千餘名老年人,且造成的損失絕大部分難以追回,歸案後對非法集資款的去向不能如實供述,故不予以從輕處罰,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朱金根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40萬元;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依法處置後,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繼續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不足部分責令各被告人在所參與犯罪數額內繼續退賠,發還集資參與人。

被騙者反覆上當!詐騙手法曝光

本案中,朱國華等人以公司名義包裝實體項目進行虛假宣傳,製造自身實力強的假象。朱國華先後控制11家各類公司,類別涵蓋資產管理、汽車服務、基金管理、融資租賃、文化傳播等,經營業務範圍廣,公司門面裝潢氣派,致使被騙者相信其公司實力強勁。

  

“以這些公司名義包裝或虛構實體項目,用所謂的合同、現場照片、項目資料等精心製作宣傳資料,進行誇大或虛假宣傳,有很強的欺騙性。”江蘇高院刑二庭法官尚召生說。

  

據他介紹,高息利誘通常是犯罪分子屢試不爽的詐騙手段,有些被騙者甚至在不同案件中反覆上當受騙。朱國華等人正是利用這一心理,用高息刺激,用“話術”引誘,用情感迷惑,一步一步把被騙者引到坑裏。

此外,本案的被告人採取針對不同社會羣體虛構包裝不同項目的方式擴大詐騙對象範圍,被告人不僅包裝了兩個針對老年人羣體的“地宮穴位”涉養老項目,還包裝針對年輕人羣體的汽車服務、租賃項目,以及針對由實際投資尋求的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

多方合力,源頭整治養老詐騙

朱國華等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不同社會羣體的心理需求,採取針對性手段進行詐騙,致使數千人被騙。現實中,多數老年人渴望得到親情關懷,希望身體健康減輕子女負擔,由於其一定程度上脫離社會,對新技術和社會發展不瞭解,以及部分人貪圖便宜等,以致被不法分子利用實施詐騙。

據尚召生介紹,在此前辦理的吳某某詐騙案中,被告人吳某某就利用部分老年人渴望得到親情關懷的心理,從開始的每天電話問候,到將稱呼從“叔叔阿姨”改成“老爸老媽”,再到採用定期或節假日上門問候、身體不舒服時噓寒問暖、生日送上價值不菲的小禮品等手段。許多老人在被告人持續的問候和感情攻勢中體驗到了渴望的親情關懷和關愛,一步一步走向被騙迷途,十幾萬元、數十萬元的養老金進入被告人口袋,甚至有多個老人將住房無償提供給被告人向他人借款抵押。

“司法機關嚴厲打擊養老詐騙犯罪的同時,還需要聚集社會合力從源頭上進行綜合治理。”尚召生建議,老年人服務機構、基層社區等組織,要充分發揮幫扶老人的作用,經常對老年人開展科普宣傳講座,幫助老年人繼續接觸、瞭解社會,增強老年人的識別判斷力,提高自身的防範能力;家庭成員則應該時常關心老年人,讓老年人渴望親情關懷的心理得到滿足,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老年人自身切莫貪小便宜,犯罪分子往往會通過一系列的場景安排、話術進行“威逼利誘”,這種情況下,老年人往往難以脫身。

“總之,一定要加大宣傳力度,讓老年羣體深刻認識到‘天上不會掉餡餅’。”尚召生說。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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