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5月27日電(記者字強)利用職務便利爲開發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對房地產項目違規銷售監管不到位……雲南省紀委監委26日通報5起爛尾樓背後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典型案例。

這5起案例分別是:昭通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曉東和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凌軍,在“中璽金界”項目開發建設中,利用職務便利爲開發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挪用項目資金,致使項目停工問題。嵩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鬍金亮,在爲“世紀名園·南城”項目辦理規劃許可證等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文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州規劃局原局長李慶明,在“古德水岸”項目審批中,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蒙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處駐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主任周紅萍,對“瑞泰溪苑”項目違規預售、銷售監管不到位,失職失責問題。永仁縣委政研室四級調研員起國志、縣總工會四級調研員李祝坤、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馮建新,在“兆順財富廣場”項目中失職失責、監管不到位問題。

以上5起案例,每一例背後都涉及羣衆利益。比如,2013年至2017年,王曉東和凌軍在與雲房地產合作開發“中璽金界”項目時,收受雲房地產開發商賈某某、周某某賄賂,以昭通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挪用公款3715萬元供雲房地產賈某某、周某某個人使用。因“中璽金界”業主籌款、預付款等資金被賈某某挪用,致使項目從2018年10月起停工,直接導致共計2000餘戶購房業主及返遷戶經濟利益受損,社會影響惡劣。王曉東、凌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9月,王曉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11月,凌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12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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