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民晚报

项目环评费用节省50%以上、环评审批时间提速约80%、项目审批最快当天办结……2021年10月,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并于当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半年多来,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示范区执委会供图(下同)

近年来,两省一市积极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其中,上海市突出环评管理的系统性,江苏省强化事中事后环境管理,浙江省积极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积累了经验和成效。与此同时,各地在完善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协同落实减污降碳目标、加强环评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以及协同统一办事时限和流程、共同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等方面,还需持续深化改革探索。

针对上述问题,《指导意见》结合示范区使命定位和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系统集成,充分吸收两省一市和其他省市的做法经验,提出在示范区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项目环评管理“正面清单”制度、做好相关生态环境制度统筹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等四大方面的14条具体改革举措,共同促进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集成联动。

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生产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是改革后示范区内首例,也是上海首例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的行政审批。《指导意见》实施后,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宣传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的惠企政策,并主动对接、跨前服务,在企业充分了解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指导企业按照“两证合一”的办事流程,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两项行政许可“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为企业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间,优化了营商环境。

而在吴江,靖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印刷电路板项目通过告知承诺管理,项目提交申请后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在嘉善,改革后,由小微园区作为责任主体开展环评,确定小微企业园拟落地项目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整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入驻项目(企业)只要没有突破园区环评规模,一律采用登记备案,不再开展环评,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据青浦、吴江、嘉善生态环境部门统计,《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共有24个建设项目按规定优化了环评手续,每个建设项目的环评费用可节省50%以上,环评审批时间提速约80%。有70个建设项目由原来的审批制变为实施告知承诺制,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30日,变为最快当天办结。一系列举措的实施落地,既实现了不降低环评要求,又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进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引领性制度范例,更好地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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