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外匯局5月27日發佈聯合公告,在現行制度框架下,統一境外機構投資者市場準入和資金跨境管理。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業內專家表示,此舉將有利於擴大資本項目流入,更好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同時,也有利於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人民幣債券吸引力持續增強

公告稱,爲加強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人民銀行、證監會、外匯局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要求,按照“一套制度規則、一個債券市場”原則,聯合制定了公告,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統一資金跨境管理。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堅持改革開放高質量發展。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4月末,中國債券市場餘額爲138.2萬億元人民幣,自2016年起穩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機構投資者進入中國債券市場,總持債規模爲3.9萬億元人民幣,較2017年末增長了225%。與此同時,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時羅素三家國際債券指數供應機構均已將我國債券納入其主要債券指數。

投資方面,相關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境外機構持有中國債券的規模以年均約40%的速度增長。截至2022年4月末,共有1035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全球百大機構投資者有近80家已入市。境外機構持有中國債券規模達3.9萬億元人民幣;有77家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中國債券市場,持債規模佔比超過60%。分渠道看,境外機構通過直接入市、債券通渠道分別持有中國債券2.9萬億元、8378億元人民幣。

發行方面,截至2022年4月末,中國債券市場境外發行主體已涵蓋國際開發機構、外國政府類機構、金融機構法人及非金融企業法人,累計發行債券規模達5699億元人民幣。

此外,2022年5月,人民幣順利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審查,權重由10.92%上調至12.28%,這將有助於進一步增強人民幣債券的國際吸引力。

鼓勵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市

公告明確,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依法註冊成立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託公司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等各類金融機構,以及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等中長期機構投資者。

根據公告,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中國債券市場開展債券現券、債券借貸、以風險管理爲目的的相關衍生產品、開放式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其他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銀行、證監會鼓勵境外機構投資者作爲中長期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公告提出,人民銀行依法對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實施宏觀審慎管理。人民銀行、證監會依法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爲實施監督管理,人民銀行、外匯局依法對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資金收付及匯兌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將根據公告要求,及時發佈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資金管理規定將統一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現有外匯管理要求,對業務登記、資金匯兌、跨境收支、外匯套保等進行明確,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

將持續優化各項制度安排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公告堅持以法人機構爲市場主體和監管對象,明確各方權責,支持境外機構投資者直接或通過互聯互通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自主選擇交易場所。同時,立足我國商業銀行櫃檯、跨市場轉託管、“債券通”業務等多年良好實踐,堅持穿透式數據和信息收集,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級託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擇債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者境內託管銀行提供債券託管服務。

“總的來看,公告是深入推進中國債券市場制度型開放的重要一步。”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有利於健全多元化投資者隊伍,提升債券市場的流動性與穩健性,有利於擴大資本項目流入,更好地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有利於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有利於加快培育具備全球競爭力的託管銀行,提升金融體系應對國際複雜局勢的能力。

人民銀行、證監會、外匯局表示,下一階段,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持續優化各項制度安排,完善風險防範機制,爲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資環境,支持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高水平金融開放格局,提高金融市場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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