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企業要嚴格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規定和價格政策,全部簽訂誠信履約信用承諾,嚴格承擔違約責任。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煤炭保供穩價決策部署,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5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煤炭中長期合同電視電話會議,通報當前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有關情況,對下一步重點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安排。

會議指出,在各有關方面共同努力下,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取得重要進展,簽訂量較往年大幅提升,但與國家政策要求相比,仍存在煤炭自有資源量簽訂不足、不落實中長期交易價格政策、合同履約率不高等突出問題。

會議強調,煤炭中長期合同是煤炭保供穩價的“壓艙石”,對於應對當前國內外嚴峻複雜形勢,穩定經濟大盤、穩定物價、穩定預期,確保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供需企業要嚴格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規定和價格政策,全部簽訂誠信履約信用承諾,嚴格承擔違約責任,欠量超價的要按有關規定要求限期補到位,相關部門要對舉報投訴的違約行爲等有訴必查。堅持屬地擔責、頂格通報,嚴格落實地方屬地責任,督促推動供需企業不打折扣、不搞變通落實各項政策要求,確保合同籤足籤實、履約到位,對轄區內出現企業簽訂履約情況較差的將進行約談、通報,並納入地方城市信用監測和信用示範城市評價指標。加強守信激勵和綜合約束,對簽訂履約好的企業通報表揚並在相關政策方面優先支持,對簽訂履約差的企業通報批評並採取信用監管、政策約束等措施。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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