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吉林日報

今天,長春市發佈《關於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全面恢復營業的通告》。長春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自2022年5月28日零時起,全市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全面恢復營業。

通告指出,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在恢復營業前,要認真做好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和通風等工作,加強對公共衛生間、電梯等設施和所用物品的清潔、消毒,並安排專人嚴格落實進店掃碼、測溫等防控措施。

從業人員要佩戴N95口罩,每日主動參加核酸檢測,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崗。顧客(遊客、旅客)應當持吉祥碼、行程卡和符合規定時限內的核酸陰性證明出入各類經營場所。顧客(遊客、旅客)在公共場所應當全程佩戴口罩(就餐、洗浴等特殊情況除外)。

嚴格實行限流、限距管理要求。餐飲堂食、洗浴、旅遊景點等密閉或者聚集場所接待人數要控制在店內容納人數或者平峯時段人數的50%以內。購票區、結賬區等人員易聚集區域應當按規定劃設“兩米線”。對節假日期間人員聚集的場所實行網上預約。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科學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口罩、手套、消毒劑、測溫儀、洗手液等防疫物資充足。

通告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情況的指導、服務和日常監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疫情防控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落實防控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提示並責令其整改。

廣大市民應當嚴格落實個人防護責任,繼續按要求參加核酸檢測,堅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主動接種疫苗,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促進生產生活秩序有序恢復。

對拒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彩練新聞

作者 |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孟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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