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的邵男律师)

为规范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活动,引导和促进其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能力,识别和防范合规风险,建设合规文化,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参照ISO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2022年5月23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了这个团体标准。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

《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评价方法、内容和流程,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合规风险识别,合规风险应对和持续改进(合规风险应对、日常监测、举报机制、报告机制、持续改进),合规文化建设等。

《附录》部分包括三个规范性评价指标,分别是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评价指标、合规风险识别、应对和持续改进评价指标、合规文化建设评价指标。

据了解,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等50家单位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的邵男律师是其中的起草人之一。

邵男律师介绍,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都具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

在邵男律师看来,该《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围绕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科学设计了评价指标,对中小企业的上市合规、信贷融资、行政审批和资质认定等实务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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