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姑蘇區某小區內,一女子走路時被一碗從天而降的麻辣燙砸中,當場被砸暈,幾分鐘後才清醒。警方調查後發現,這碗喫剩的麻辣燙竟來自30樓,是一男子爲圖方便扔的,目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5月10日21時35分,白洋灣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女士報警稱,自己在小區內被樓上拋下來的東西直接砸暈了,報警求助。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詢問王女士,民警瞭解到當天晚上9點半左右,王女士走過小區內的一條小路時,有人從旁邊樓上扔下了一個東西,東西剛好砸到了王女士的頭上。王女士當場就被砸暈,過了幾分鐘後才逐漸清醒過來。王女士緩過來後,便立即報警求助。

瞭解情況後,民警在現場發現,王女士是被一個套着黃色塑料袋的外賣砸到的,裏面還有沒喫完的食物和湯。從外包裝來看,是某品牌的麻辣燙。麻辣燙還有些溫熱,應該不久前才送達的。接着,民警當場對麻辣燙進行了取樣,並展開相關的調查工作。

民警通過查詢附近該品牌商鋪兩個小時內外賣訂單上的相關信息,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了該小區三十樓住戶孫某身上。由於案發地點附近沒有公共視頻,民警只能上門走訪進行調查。民警剛到孫某家門口時,發現其家門口堆着許多未處理的垃圾。隨後,民警詢問他當天晚上的情況。孫某表示當天晚上自己並沒有做出高空拋物的行爲,而是將麻辣燙等垃圾放在了門口。

△ 民警到孫某家中走訪調查

然而,孫某在回答民警問題時,民警發現他神情緊張,對麻辣燙湯底的回答也是支支吾吾,這加深了民警對他的懷疑。接着,民警通過查看孫某門前自裝的攝像頭,發現孫某當晚7點將外賣拿回家後,一直到案發時都沒有出過門。而這與孫某稱將麻辣燙扔在家門口的說法有較大出入。之後,民警經過進一步調查,最終確認孫某就是高空拋物的始作俑者。

經審訊,孫某對自己高空拋物的事實供認不諱。孫某交代,當天他喫完外賣後,爲圖方便,便直接將外賣垃圾從30樓直接扔出,沒想到會砸中路過的王女士,造成嚴重後果。經法醫鑑定,報警人王女士因爲被高空墜物砸中,造成輕微腦震盪,傷情已構成輕微傷。目前,孫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杭州也曾發生過類似的案例,一對情侶吵架,男友電話裏提分手,女生怒扔手機和花盆,砸到了一輛停放在樓下的紅色轎車,使轎車的車頂凹陷、前擋風玻璃破裂,造成車主1500餘元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被上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女友收拾行李要走,男子把行李箱從14樓扔了下去,最終,男子因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與妻子爭吵後,男子爲發泄情緒,孟某先後將一個掃把、一個拖把、一臺立式風扇從22樓扔下。最終因高空拋物罪被臨平檢察院起訴,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高空拋物太恐怖!

比如從天而降的菜刀

沉甸甸的石膏板

狗狗

三輪車!

生活垃圾!

“高空拋物”的殺傷力,

真心讓人犯怵啊!

一幕幕案例,令人觸目驚心!今天,我們再給大家強調一次高空拋物的危害!希望每一次的提醒,都能幫助減少一些類似事件的發生!

“高空拋物”被寫入《民法典》

情節嚴重或可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爲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大家可千萬不能成爲高空拋物的“幕後兇手”!

來源:現代快報、都市快報

編輯:馬雨彤

審覈:孫達

統籌:孫佳薇 楊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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