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5月27日,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ETF納入互聯互通。

公告內稱,ETF納入互聯互通後,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額。

ETF納入互聯互通基於股票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連接,主要制度安排參照股票互聯互通,遵循兩地現行的基金運作、交易結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其他制度安排如下:

一是投資標的。兩地將基於基金規模、跟蹤指數選股以互聯互通標的股票爲主等原則,確定符合條件的內地ETF及香港ETF納入標的範圍。詳細的條件規定將由兩地交易所發佈。經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同意,兩地交易所可根據運行情況在股票互聯互通框架下調整納入標的範圍。

二是投資方式。投資者通過互聯互通投資ETF,僅可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不允許申購贖回。

三是投資額度。ETF投資額度與股票投資額度一併統計及管理。

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將制定發佈或調整完善相關業務規則,積極推進技術系統開發及測試、投資者教育等各項準備工作。在相關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準備完成、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准、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所有必需的跨境監管執法合作安排和投資者教育工作準備就緒後,方可正式將ETF納入互聯互通。從本聯合公告發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實施,需要2個月左右準備時間,正式實施時間將另行公告。

據悉,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已於2016年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標的達成共識。2021年12月,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登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整體方案達成共識。

香港特區政府:ETF互聯互通將深化香港與內地資本市場融合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深化並擴大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滬港通、深港通及債券通等各個互聯互通項目在過去數年蓬勃發展。ETF互聯互通的落實是香港與內地資本市場繼續融合的另一個里程碑,將進一步加強香港連接國內外金融市場的橋樑角色。

她表示,將繼續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展望未來,香港將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服務國家高質量對外開放的發展戰略及實體經濟。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動擴寬香港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涵蓋範圍。ETF互聯互通將進一步深化香港與內地資本市場的互動和融合,爲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的資產配置選擇,並促進ETF市場的流動性和持續發展。

滬深港交易所及相關登記結算機構去年底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標的整體方案達成共識,現正抓緊落實相關技術準備工作。正式啓動日期將另行公佈。

關於“ETF互聯互通”的8問8答

問題一:ETF何時會納入滬股通及深股通?

答:待取得監管批准後,合資格的上交所上市ETF及深交所上市ETF將成爲滬股通及深股通的合資格證券,正式推出日期將稍後公佈。有關最新進展的資料將在滬深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網站公佈。

問題二:是否所有投資者都可參與滬港通及深港通下的 ETF 交易?

答:香港交易所表示,ETF 納入滬股通及深股通後,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包括機構及個人投資者)均可買賣滬股通下的合資格上交所上市ETF交易及深股通下的合資格深交所上市 ETF。 而根據滬深港通機制交易規則,個人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資產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問題三:是否所有上交所上市ETF及深交所上市ETF都可以通過滬港通及深港通買賣?

答:ETF納入滬股通及深股通後,定期調整考察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上交所上市 ETF及深交所上市ETF將納入爲合資格ETF︰

1. 有關ETF須以人民幣計價,且最近六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2. 有關ETF須已上市不少於六個月;

3. 跟蹤的標的指數發佈時間滿一年;

4. 跟蹤的標的指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90%,且滬股通股 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 80%;

5. 跟蹤的標的指數或者其編制方案須符合以下任何一組條件:

(a)適用於寬基股票指數:單一成份股權重不超過30%。

(b)適用於非寬基股票指數:成份股數量不低於30只;

單一成份證券權重不超過 15%且前五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不超過60%;

權重佔比合計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80%。

問題四:上交所上市 ETF及深交所上市 ETF能否成爲只供賣出的證券?

答:未來待ETF互聯互通開通後,定期調整考察時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其將指定爲只供賣出的證券並被暫停買入:

1.有關ETF最近六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低於人民幣10億元;

2. 跟蹤的標的指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85%,或者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70%;

3. 跟蹤的標的指數及其編制方案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

(a) 適用於寬基股票指數:單一成份股權重超過30%。

(b) 適用於非寬基股票指數:成份股數量低於30只;單一成份證券權重超過15%,或前五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超過60%;或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前 80%的成份股,其權重佔比合計低於90%。

問題五:如何查詢ETF是否納入滬股通及深股通?

答:待兩地ETF互聯互通推出之後,合格ETF名單將在滬深交易所及港交所網站公佈,之後將每六個月定期考察合格ETF名單。

問題六:目前內地市場規模較大的ETF有哪些?

答:據Wind數據統計,目前A股市場上市的股票ETF規模合計超過8400億元,其中,規模超過400億的股票ETF僅華夏上證50ETF及華泰柏瑞滬深300ETF兩隻,除此之外,還有包括南方中證500ETF、國泰證券ETF、華夏科創50ETF、華夏300ETF基金、華寶券商ETF等19只ETF規模超過百億。

業內人士預計,目前場內最大的滬深300ETF——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以及最大的華夏上證50ETF等重要寬基ETF將受益於此次ETF互聯互通機制開通。

問題七:內地投資者可以購買香港上市的槓桿ETF及反向ETF嗎?

答:根據目前的徵求意見稿規定,ETF互聯互通不含合成ETF、槓桿及反向產品。

問題八:內地市場的貨幣ETF及跨境ETF是否在互聯互通機制之中?

答:根據目前的徵求意見稿規定,ETF的成分標的需在滬深港通之中,因此,ETF互聯互通並不包括貨幣ETF及跨境ETF。

來源:華夏時報、央視新聞、中國基金報

整理:李雲鵬

編輯:方鳳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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