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所长,太感谢您为我主持公道,李某欠我的钱已经归还我啦!”5月24日上午,辛寨镇村民张某专门来禹城司法局辛寨司法所表示感谢。

据悉,双方当事人是同村的好友,两家人关系也一直不错。一年前,李某因做生意向张某借款1万元,并约定一年后返还张某。然而今年5月还款日期到了李某未按时还款,两家也因此产生矛盾不相往来。张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到辛寨司法所申请进行调解。

辛寨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双方讲述了有关债务合同的法律规定,讲明不按时履行合同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做通了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表示今年生意不好,自己经济压力很大,是愿意心平气和的把事情解决。经过调解,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最终握手言和,看到矛盾化解大家都非常欣慰。
下一步,辛寨司法所将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以“一所一品”建设为动力,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举报/反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