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晨 综合报道

5月27日,记者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四部门向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发展。全面支持北交所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作用,促进形成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生态体系。扩大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后备企业资源库,储备、培育本市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挂牌新三板和申报北交所。

同时,《意见》指出,加强与津冀及各省市沟通合作,推动全国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交所上市。鼓励市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北交所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并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可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产品。

此外,《意见》显示,持续深化开放创新试点。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与北交所交易。支持优质机构和企业申请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开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依法依规推动保险资金以及符合条件的主权基金等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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