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指出,我们不能把每个参保人员的预设额度等同于个人账户。随着下步浙江省职工医保门诊个账制度改革的推进,个人账户政策将有较大调整,城乡医保门诊要实行全年额度保留使用可能性较小。

此前,有代表在奉化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额度年度不清零,跨年度再结转的建议”,奉化区医保局指出,从基金管理角度讲,代表所指的这个“结余额度”属于医保门诊费用统筹支付管理的范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普通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按比例报销,年度费用封顶”的方式,设定费用限额为40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用年度超过4000元封顶,不到4000元清零。

奉化区医保局介绍,门诊统筹支付是国家对医保制度的总设计,对统筹基金的建立和规范运行,国家和省市作了相应明确和积极探索。

答复提到,《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实行个人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保政策。

答复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医药费、检查治疗费、手术护理费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首要条件,一旦统筹基金出现严重超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就会随之削弱甚至崩溃,从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持续。

奉化区医保局介绍,我区城乡医保制度待遇主要为三大块,即: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其中门诊治疗待遇是参保人员最常用、最普遍的一项。上个年度中,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持平,年度医疗费用中,门诊费用占了35%,正是通过统筹支付方式,统收共享,实现了整个基金收支的平衡。

“总的来说,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体现了较强的公平性、保障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其中,互助共济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运行的关键。”奉化区医保局表示,因此,我们不能把每个参保人员的预设额度等同于个人账户。随着下步我省职工医保门诊个账制度改革的推进,个人账户政策将有较大调整,城乡医保门诊要实行全年额度保留使用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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