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云南省昭通市把盘活闲置土地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分类分步处置,实行挂号销账管理,2021年以来,处置闲置土地73宗、面积2179亩,为昭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盘活闲置土地2100余亩

为合理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让空闲的土地真正“用活”,昭通市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纳入市政府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督查内容。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年初整理闲置土地清单,建立闲置土地数据库,从图斑到地块,逐宗调查分析,会审认定成因,分类分步处置。同时,昭通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工作问题交办会,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问题清单进行现场交办,督促县(市、区)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认真研判每一个闲置土地项目,聚焦突出问题,细化处置措施,加大统筹力度,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坚持以用为先原则,采取先经济、后行政、再法律的手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闲置满一年但不满两年的地块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采取延期开发、等价置换、协商收回等方式处置。

为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该市细化规范处置程序,建立台账、明确分工,按程序逐宗、逐项进行。按照年度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30%的要求,昭通市2021年完成处置闲置土地1133亩,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22年以来处置闲置土地1046亩,处置率22.8%,全省排名第三。

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盘活闲置土地2100余亩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积极引导用地单位或企业优先选址在已批未供土地范围,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同时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杜绝“毛地”出让,不断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土地闲置现象。

云南网记者谢毅通讯员邓鸿雁吕国操摄影报道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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