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傳媒深度綁定的徐崢,也受到了這次舉報事件輿論的波及,有微博大V將徐崢和歡喜傳媒關聯,稱“導演王一淳實名舉報徐崢的歡喜傳媒稅務虛假抵扣。”

雷達財經 文|張凱旌 編|深海

“我,王一淳,實名舉報歡喜傳媒稅務虛假抵扣。”近日,一則實名舉報微博,將知名影視上市公司歡喜傳媒推上風口浪尖。

據瞭解,舉報人王一淳是新晉導演,而歡喜傳媒則以“導演合夥人制”聞名,合作了陳可辛、王家衛、張藝謀、賈樟柯等多位著名導演,股東名單中也不乏甯浩、徐崢等大導演的身影。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一淳舉報微博留言區,有網友將矛頭指向歡喜傳媒背後的徐崢。

雷達財經注意到,這是繼前不久捲入TST庭祕密涉嫌傳銷風波後,徐崢再度遭輿論集火。

王一淳稱白乾一年活,還要倒貼129

王一淳在業內並非名導,其不是科班出身,在將自編自導的電影《黑處有什麼》搬上銀幕前,也從未有過電影創作經驗,這部片子是其在做生意的老公的支持下,自費300萬製作的。但該片在上映後,卻獲得了不少認可。

2015年,王一淳憑藉《黑處有什麼》,在First青年影展上獲得最佳導演獎;此後該片又相繼入選第66屆德國柏林國際電影節“新生代”競賽單元、上海國際電影節“亞洲新人獎”,並在紐約亞洲電影節、澳大利亞悉尼電影節等十餘個國際電影節嶄露頭角。2016年,該片還被和和影業全資收購。

本打算拍完片子就此了事的王一淳,在獲得諸多榮譽後,又重新琢磨起了第二部劇本。但這回,王一淳沒能再像第一次那樣順利。

2019年,王一淳開始籌拍第二部電影《綁架毛乎乎》,該片在劇本階段曾獲上海國際電影節創投單元獎項,受到了多家投資方的邀約,而王一淳出於對行業影響力的考慮,最終選擇了歡喜傳媒。

當年年底,王一淳成立承製公司河南靜深影業,並於此後與歡喜傳媒簽訂了承製協議,項目如期開始籌備。然而就在靜深影業收到歡喜傳媒打來551萬元製作費的次月,項目卻突然中斷了。

歡喜傳媒給出的理由是,疫情過後公司對手上的項目重新評估,最終做出了暫停的決定。而項目製片人則認爲,該行爲系單方面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給出的建議是,靜深影業另行融資,歡喜已投資的資金按項目實際成本計算投資百分比。

雙方就此未達成一致,歡喜傳媒遂將靜深影業告上法庭。

據裁判文書,一審法院審理認爲,在雙方明確約定共管賬戶款項支出應提前申請的情況下,被告靜深影業多筆款項支出未經審批的行爲構成違約,原告歡歡喜喜公司(歡喜傳媒子公司)要求解約符合規定。

在此基礎上,一審法院判定承製合同已於2020年7月解除,靜深影業應返還歡歡喜喜公司投資款505.18萬元,並賠償後者經濟損失44.14萬元、違約金28.56萬元,合計約577萬元。其中,投資款包含共管賬戶、毛乎乎工作室賬戶餘額合計約454萬元及未經歡歡喜喜公司審批的費用50.48萬元。此外,另有55.92萬元是經過歡歡喜喜公司審批的,無需返還。

值得一提的是,此處與王一淳舉報文章中的數據有一些出入。王一淳稱,法院判靜深影業返還歡喜傳媒的款項爲583萬元。由於影片籌備期已支出96萬餘元,此時靜深影業賬戶餘額454萬,也即除餘額外,靜深影業另需返還歡喜傳媒129萬元。

“在給歡喜幹了一年活兒之後,我沒拿到一分錢編劇費、導演費、承製費,還要倒找他們129萬,如果不支付,就連自己劇本的版權也是他們的了。”王一淳稱。

衝紅費之爭

不過,令王一淳不惜一切將雙方糾紛公之於衆的爭議點並不在於高額賠償金,而在於退稅的衝紅款。

公開信息顯示,發票衝紅是相對原始發票(藍票)衍生的說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來進行處理。這個過程即爲衝紅。

簡而言之,當原先開的發票有誤或需要更正,就要重新開發票調整賬目,以避免因發票問題多繳稅。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發票接收方已經抵扣,也可以申請衝紅,前提是雙方配合。

王一淳表示,自己在2021年底接到了稅務局通知,由於靜深影業曾收到歡喜傳媒551萬投資款,並給歡喜傳媒開具了發票,如果歡喜傳媒不能退回或衝紅之前的發票,靜深影業就需繳納近百萬的企業所得稅。歡喜傳媒已於2021年10月收回全部投資款,卻對退票衝紅一事一再推諉。

換言之,王一淳堅持認爲歡喜傳媒應按當初551萬的原始投資款進行衝紅。其還稱:“截至今日(6月13日),歡喜傳媒沒有進行任何退稅操作,也沒有任何人和我溝通退稅的流程和金額。反倒是今天,我接到了法院要對個人進行強制執行的電話。”

與之相對的是,歡喜傳媒對此並不認同,其對媒體表示,“第一,我們不存在直接退對方稅的事情,我們應該就退回的款項開具紅字信息表;第二,判決書判定我們應收到的退款金額是5051799.52元,我們應就此金額填開《信息表》,並非對方所說需要退還發票。”

歡喜傳媒方面稱,稅務局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完成衝紅,但王一淳並不認可衝紅金額,因而導致衝紅無法順利進行。

爲何雙方會針對衝紅的具體金額產生如此激烈的爭議?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顧問劉奕杉對雷達財經解釋稱,靜深影業最初收到歡喜傳媒投資款551萬元,並向其開具了551萬元增值稅發票,此時按照增值稅相關規定,靜深影業需要承擔6%的增值稅稅負,若產生應納稅所得額,還需要承擔因此產生的企業所得稅。

而在法院判決後,靜深影業與歡喜傳媒合同解除,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終止。此時如果能開具551萬的紅字增值稅發票,則王一淳將無需承擔任何稅費;但當數字變爲505.18萬元後,王一淳的公司還需承擔551與505.18的差值45.82萬元相關的增值稅等稅費。

劉奕杉表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規定,應由歡喜傳媒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靜深影業才能開具對應金額的紅字增值稅發票,沖銷當時的業務收入,免除繳納稅費的責任。

“紅字增值稅發票的實質就是沖銷當時的業務金額,但如果是開具551萬紅字增值稅發票,王一淳向歡喜傳媒支付的577萬,就變成退回551萬投資款、26萬賠償款,這與法院判決實質不符。”

事件最終以王一淳“認慫”而結束。“我深知胳膊擰不過大腿,一個小作者,怎麼可能贏得了歡喜這樣一個有龐大法務、財務的上市大公司?”6月15日下午,其在微博上確認,最終按照505萬退稅衝紅,“請歡喜傳媒、董平給我一個退稅衝紅的時間,我就不再佔用公共資源了,你們就繼續拍賣我的房產吧!”

贏了官司,失了“體面”?

王一淳的遭遇在影視圈中並不鮮見,其在接受娛理採訪時稱,有很多人給自己私信,說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但站出發聲的她已經成了其中的典型案例,能給相關從業者們留下不少的警示。

據王一淳透露,自己當初選承製這個合作形式時,歡喜一方還比較猶豫,因爲正常來說承製要收15%左右的承製費。而看到對方的猶豫後,王一淳最終選擇了零承製費,“我只是爲了項目安全”。

此外,王一淳提及,與甲方籤合同時,雙方的地位並不對等。乙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且合同中的很多條款都沒有具體展開,比如對共管賬戶資金的監管和查詢就沒有明確的標準。

有在影視行業積累多年經驗,服務過影視公司、投資公司、單體影視項目等的律師指出,影視行業特別是具體項目涉及的主體繁多,法律關係較爲複雜,各方更應儘量協商一致,在合同中明確權利義務的歸屬。但僅從王一淳“承製合同”的標題導向來說,其處於合同弱勢一方的可能性較大。

“如果實際情況與約定不符,即便雙方沒有引發糾紛矛盾,也是項目中潛在的一項風險,僅以‘行業慣例’或者其他未經雙方書面合意確認的理由抗辯,往往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本案即是如此。”

不過,本案的發展也有其在行業內的必然性。

北京真葉文化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導演戎震對雷達財經表示,小導演在沒名氣的情況下,想與大公司合作很正常,因爲小公司的拍攝不難,最弱的地方在於宣發沒資源。

但大公司有自己的項目操作宣發流程,其中很多並不規範。戎震稱,很多影視公司在稅收法律意識上很淡薄,他們的開票記錄和賬目活動都對不上,個人轉賬轉款更是普遍。“無論王一淳舉報的初衷是什麼,這個事實多半跑不了。”

在此背景下,戎震認爲,找人投資風險較大。“要麼獨立製作,和人合作發行;要麼只做投資人;和人一起製作,這不明智。大公司違規操作習慣了,還有律師法務,小公司用別人的資源,沒話語權,平臺和你對接都不認真。合作一定是要對等的。”

在戎震看來,此次的舉報可能會對王一淳造成不小的影響。“舉報合作方,不管正義還是不正義,你敢保證自己一點問題沒有,就去跟她合作嗎?”

值得一提的是,王一淳最終還是用自己籌來的錢,拍完了《綁架毛乎乎》這部電影。

股東徐崢“躺槍”

與歡喜傳媒深度綁定的徐崢,也受到了這次舉報事件輿論的波及,有微博大V將徐崢和歡喜傳媒關聯,稱“導演王一淳實名舉報徐崢的歡喜傳媒稅務虛假抵扣。”

有網友還認爲,徐崢此前將《囧媽》賣給西瓜視頻“不體面”。

“他《囧媽》賣西瓜,已經把院線一圈人都得罪了。”談及徐崢,戎震感嘆道。

據瞭解,戎震所描述的是2020年《囧媽》直接登陸網絡平臺的做法。彼時,疫情突至,線下影院全面停擺,而爲了買下《囧媽》的獨家播放版權,字節跳動向歡喜傳媒及旗下子公司支付了至少6.3億元。

此舉激怒了一衆電影人。一份署名是“浙江電影行業2萬餘名從業人員”的聲明就對《囧媽》破壞規則、失信、重利輕義等進行了譴責,並宣佈如網播將抵制歡喜傳媒和徐崢電影。包括萬達影業、大地電影等在內的23家電影院線公司更是上書國家電影局市場處要求緊急叫停歡喜傳媒電影《囧媽》互聯網免費首播的行爲,取締電影院以外各類“零窗口期”的放映模式。

兩個月前,徐崢還曾捲入了TST庭祕密涉嫌傳銷的塌房風波。其妻陶虹曾多次與張庭一同出現在TST庭祕密年會、張庭的直播間等場合,爲品牌助力,石家莊裕華區市監局已經肯定了陶虹介入張庭公司的消息。

徐崢與TST庭祕密也多有交集。其曾在自己導演的電影《港囧》上映期間,聯合張庭推出TST活酵母·囧膜進行營銷。2018年徐崢主演的電影《我不是藥神》大賣後,其也曾作爲TST庭祕密“崢酒系列”形象大使,出現在宣傳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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