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檢察日報

整改前學校門口嚴重堵塞

整改後學校門口道路通暢

夏日裏,樹蔭下的集市人頭攢動。“之前在實驗學校門口擺攤,總提心吊膽的,害怕城管來查,在這裏我們可以放心地做買賣了。”近日,江蘇省泗陽縣某臨時集市內,攤主陳某高興地對回訪檢察官說。

一年前,泗陽縣檢察院接到羣衆舉報,稱有流動攤販在某實驗學校上下學時段佔道經營,造成交通堵塞且存在安全隱患。檢察官接到舉報後,特意在上下學時段到學校門口觀察,發現此時的校門口聚集了多個經營文具、果蔬的攤販,幾個學生圍在一輛製作油炸食品的三輪車周圍,而放在車上的液化氣鋼瓶離爐竈不足半米,着實讓人揪心。

校門口上下學時段原本人多車多,佔道經營不僅影響交通秩序,對學生和家長的人身安全也構成重大安全隱患。該院向縣城市管理局發出對校園周邊佔道經營行爲加強管理的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後,城市管理局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

2021年10月,泗陽縣檢察院在對校園周邊整治情況開展“回頭看”時發現,學校門口占道經營問題仍然存在。是城管部門怠於履職嗎?檢察官調查發現,專項整治之後,佔道經營行爲在一段時間內得到遏制,但是整治後不久,流動攤販又開始與執法人員“躲貓貓”。看來,僅靠行政處罰很難封堵流動攤販。攤主大多靠擺攤維生,尤其是一些年齡大的農民,靠賣些自家種的蔬菜補貼家用。校園周邊環境需要保護,百姓生計同樣需要保障。

城市管理宜“疏”不宜“堵”。對校門口的流動攤販,需要有溫度的精細管理。2021年12月21日,泗陽縣檢察院再次立案,並將該縣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教育局及學校所在地街道辦等5家單位納入督促範圍。5天后,該院召集5家單位負責人座談,共商治理對策。

經討論,學校所在地街道辦表示,將在校園附近合適位置劃定經營區域,允許限時擺攤經營;城市管理局表示,負責將攤販引入指定區域經營;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流動攤販實行登記管理;學校實行錯時錯峯上下學,避免交通擁堵;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瓶裝液化氣監管,禁止液化氣站爲不規範使用燃氣的流動攤販供氣。會後,泗陽縣檢察院根據商討結果,依法向5家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落實。

今年5月,當檢察官再次到學校門口察看時,沒有發現一個流動攤販。學校西側300米處,分別在早晚上下學時段設置了臨時集市,家長接送孩子後可順路買些新鮮蔬菜。

“在監督過程中,檢察機關既心繫校園環境安全,也設身處地爲人民羣衆着想,讓羣衆既可享受到校園的幽靜,也能感受到‘人間煙火’的溫暖!”宿遷市人大代表、泗陽中學歷史學科主任張齊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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