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盧夢雪 冉學東 北京報道

一天開出9張罰單,山西省銀行業監管重拳持續。

6月23日,呂梁銀保監分局披露9張罰單,對涉事的6家銀行進行了處罰,合計處罰金額達到了400萬元。本次密集處罰所涉銀行主體數量多、類型廣,包括城商行、農信社、農商行、村鎮銀行等,違法事由包含貸款、資金、授信等,其中山西交城農商行以單張處罰金額100萬元居於9張罰單之首。

6月23日,記者就相關整改情況致電上述涉事銀行,除山西交城農商行、山西嵐縣農商行表示後續會與記者聯繫外,其餘銀行披露均未接通,但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上述銀行回覆。

6家銀行收罰單

呂梁銀保監分局的9張罰單均披露於6月23日,作出處罰的日期均爲6月15日。

涉事的6家銀行爲晉商銀行、山西嵐縣農商行、山西交城農商行、臨縣農信聯社、孝義匯通村鎮銀行、臨縣泉都村鎮銀行,其中除了晉商銀行及臨縣農信聯社分別收到兩張罰單外,其餘銀行均各收到1張罰單。

具體來看,晉商銀行的兩張罰單涉及汾陽支行、呂梁分行兩家支行,共計罰款50萬元,處罰案由均爲貸款調查、管理不盡職,其中兩名相關責任人均被禁業。

其中,對汾陽支行責令改正,罰款30萬元;對王鑫禁止十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田燕警告。對呂梁分行責令改正,罰款20萬元;對侯文淵禁止八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高雲山、王小鳳警告。

臨縣農信聯社的兩張罰單也涉及貸款,被處罰事由均爲違法發放貸款;遲報、漏報案件信息,合計罰款110萬元,罰單金額分別爲50萬元、60萬元。

50萬元罰單的相關責任人王成學、馬小平、吳效波被警告,而60萬元罰單除了對郝智明、王廷照、張生文、高峯警告外,還對責任人高乃平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山西交城農商行的罰單雖只有一張,但單張處罰金額卻在9張罰單中處於首位。

具體來看,因通過調整貸款分類、虛假盤活、以貸結息掩蓋不良,降低信用風險指標;資金借道資金計劃流入受限制領域等違法事由,呂梁銀保監局對其責令改正,罰款100萬元;同時對5名相關責任人周亞軍、趙忠民、王棟、喬春光、魏亮桃警告。

山西嵐縣農商行的被處罰事由在9張罰單中最多。

具體來看,山西嵐縣農商行被處罰事由涉及多個領域。具體爲大額風險暴露超比例;繞道同業投資資管計劃,資金借道資金計劃流向受限制領域;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授信超比例;對股東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項目投資等。最終,呂梁銀保監分局對其責令改正,罰款9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李永明警告,罰款10萬元;同時對李永斌、張秋平、牛秀峯警告。

臨縣泉都村鎮銀行違規事由爲違規發放貸款,呂梁銀保監分局對其責令改正,罰款5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張生文、賀金平、朱喆警告。

此外,孝義匯通村鎮銀行是9家銀行中唯一一家未被罰款的銀行,處罰對象也爲個人“牛成濤”,因其對孝義匯通村鎮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超比例負有責任,被警告。

中小銀行風險高

據企業預警通統計,按披露日期計算,2022年以來,截至6月23日,銀行共收到1254張罰單,其中涉及中小銀行的682張,佔比達54.39%,合計罰沒金額達50652.9萬元。

具體來看,中小銀行中罰單最多的爲農商行,收到369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達29324.1萬元;其次爲城商行,收到217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16775.34萬元;農信社91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3991.25萬元;農村合作銀行6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562.21萬元。

從處罰地區來看,山西省2022年以來共收到34張罰單,其中27家爲中小銀行、村鎮銀行。從處罰原因來看,未依法履行職責爲主要處罰原因,佔比達59.26%。

違規高發背後是中小銀行潛藏的風險問題。

6月21日,審計署網站發佈的《國務院關於202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經營風險、內部控制薄弱及外部監管不到位、普惠金融政策執行中存在變形走樣等問題。

其中,經營風險包含資產質量不實、存在一定流動性風險。具體來看,23家中小銀行少披露不良資產1709.62億元。23家中小銀行有9家資本充足率不足,13家未按監管要求對流動性進行全面實時監測,8家流動性指標虛假或人爲調節,6家出現流動性風險後採取高息攬儲等短視行爲。

內控及外部監管方面,一是體現在內部治理機制存在重大缺陷;二是外部監管尚需加強。其中提到了董事會和經理層職責模糊,監事會職責懸空或走偏;內控合規形同虛設,授信管理、貸款“三查”等核心業務制度和內控流程缺失或執行不嚴等。

全聯併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認爲,相對於大型銀行,中小銀行在諸多方面存在劣勢,如待遇及穩定性方面就與大型銀行存在較大的差距,因此在人才方面中小銀行的穩定性和生存空間就相對較小,對於相同的金融產品,留給中小銀行高層人才的開發週期也更短、失敗風險也更高等,因此中小銀行高層變動更加頻繁,導致人員更不穩定,業務不好開展,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另外,目前的經濟下滑期,監管更加嚴格等各種因素疊加,預計未來中小銀行的日子會更不好過。

“而銀行頻繁被罰,暴露了以下幾點問題:從監管層面,缺乏明確的相關的制度和條例,導致具體實施落地的時候,出現很多模糊地帶;從銀行層面,一線人員出自自身業績方面的誘惑,會對個人客戶信息產生更多的查詢需求,最終導致在沒有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查詢相關信息;從發展層面,因各種新技術、新形式的數據的產生,都導致了一些監管、銀行都面臨的不好判斷邊界的情況產生。這也導致銀行在無意間或一時疏忽進行違規操作。”安光勇分析稱。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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