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推翻“羅訴韋德案”。1973年此案裁決使墮胎在美國合法化。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最高法院24日裁定,取消憲法規定的墮胎權,推翻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的裁決,並將墮胎的合法性問題留給了各州應對。這一裁決顛覆了近50年前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先例,是一個罕見的逆轉,挑戰現代美國的生殖自主權。

報道稱,週五宣佈的這一決定從根本上重塑了美國社會,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1973年的先例,這肯定會引發一場政治風暴,併產生複雜的州級法律,這將有效地阻止大量人口終止意外懷孕。

美國有線電視網(CNN)報道稱,該意見是最高法院幾十年來最具影響力的決定,將改變美國女性生殖健康的格局。在未來,除非國會採取行動,否則墮胎權將由各州決定。

目前,近一半的州已經或將要通過禁止墮胎的法律,而其他州已經制定了嚴格的措施來管理這一程序。

1972年,得克薩斯州兩個年輕的女權主義者薩拉·威丁頓和林達·科菲試圖挑戰當時的墮胎政策。她們選中了一名希望墮胎的21歲女子,化名爲簡·羅(JaneRoe),韋德(Wade)則是當時達拉斯縣的檢察官。幾經周折,1973年1月22日,美國聯邦高院最後以7比2的表決,確認婦女決定是否繼續懷孕的權利受到憲法上個人自主權和隱私權規定的保護,這等於承認美國墮胎的合法化。

此前在當地時間5月11日,美國總統拜登表示,如果美國最高法院正式推翻“羅訴韋德案”,否定美國憲法中對墮胎權的保護,那麼下一步最高法院很可能會考慮推翻其他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用於保障美國人權利的案件,包括同性婚姻、避孕途徑等方面的案件。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5月12日報道,拜登稱,“(否定對墮胎權的保護)不僅殘忍地剝奪了女性對待自己身體的權利,這種做法也毫無隱私權可言。記住我的話:若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他們接下去可能對同性婚姻也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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