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二代二期規則今年全面實施後,保險公司將首次迎來監管現場評估,即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監管評估(SARMRA評估)。

自7月起,24個銀保監局將對70家保險公司開展SARMRA評估工作,10月底前完成現場評估。這些被評估機構佔所有保險公司的近三分之一,按照以往經驗,各險企每三年要接受一次現場評估。

SARMRA評估與公司治理評估、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等的現場評估,是監管部門加強機構監管、掌握險企整體情況的重要抓手。某中型保險公司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監管部門不斷強調嚴監管氛圍,預計此次SARMRA評估仍將是嚴的趨勢。

24個銀保監局將現場評估70家險企

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監管評估(SARMRA評估)是償二代體系的一部分,也是銀保監會定期對保險公司進行的評估工作,主要考察各項風險管理要求的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以此確定保險公司控制風險水平及相應的最低資本。簡言之,SARMRA評估結果將影響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水平。

近日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及保險公司下發通知,將開展2022年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監管評估工作。這也是償二代二期規則今年全面實施後,監管部門首次對保險公司開展風險管理能力評估。

根據安排,此次評估工作分爲幾個階段。其中,7月-10月各評估組對保險公司開展現場評估;此後,各銀保監局將報送評估報告,銀保監會對評估工作進行總結,銀保監局向保險公司反饋評估情況,將持續至12月。

2022年度現場評估工作,將由銀保監會委託24個銀保監局開展,評估70家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

其中,在保險機構最多的北京和上海兩個地區,當地銀保監局負責評估的險企最多,不過主要負責評估的多爲本轄區內保險機構。同時,也有異地交叉評估的安排,如中國人壽、中郵人壽由山西銀保監局負責,人保集團由山東局負責,新華保險由江蘇局負責,中華聯合保險集團和中華財險由廣西局負責等等。

從名單上看,這70家保險公司包括保險集團、財險、壽險、再保險等類型,70家保險機構佔全部對應保險機構的近三分之一。

根據相關規定,銀保監會每三年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進行一次現場評估。當年未被評估的保險公司應當以最近一次現場評估結果爲基礎,來計算控制風險最低資本。除了監管SARMRA評估外,監管還要求保險公司應當每年開展一次自評估。

重點機構已接受其他現場監管

值得關注的是,近年出現重大風險事件問題的機構,均未出現在此次評估的70家險企名單中。

據券商中國記者瞭解,一些存在問題隱患的重點機構已迎來監管部門的其他專項或針對性進場檢查。例如,今年銀保監會組織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專項檢查,重點對象即是以資本運作爲主業的金控或隱形金控平臺,以及以多元發展激進擴張的產業資本爲股東的中小型保險機構。

“監管資源畢竟有限,這樣有針對性地調配安排監管現場評估工作,監管力量配置的針對性提高,有效性也會較高。”一位保險人士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每年的SARMRA評估對象,由銀保監會根據保險公司風險狀況以及監管需要確定。

如果保險公司出現重大風險事件或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銀保監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適用的評估分數進行監管調整,必要時可開展臨時評估。

業內預計仍將是“嚴的氛圍”

此前保險公司已經歷過SARMRA評估,對於評估內容有一定經驗感受,不過保險公司人士表示,對這次監管評估工作仍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

“不斷強化嚴的監管氛圍,是各金融監管部門都在強調的主基調,現場評估也會是嚴的趨勢。”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認爲。

從此前看,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和現場評估等監管工作被指尚需加強。審計署近日發佈《國務院關於202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顯示,存在問題包括:內部控制薄弱,外部監管不到位,監管尚需加強。

據悉,2018年以來,金融監管機構對23家銀行開展現場檢查176次,但有的檢查過度依賴金融機構報送的“注水”材料,部分風險未被提早發現和糾正。20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中有9家從未接受過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現場檢查,其餘11家平均2年不到1次。

從保險業看,監管近年注重行爲監管和機構監管相結合,對機構監管的重視程度大幅提高,其中現場評估和現場檢查等監管行爲明顯增多。目前,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進行的現場評估主要包括SARMRA評估、公司治理評估、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等,每年通過這些評估去掌握保險公司的各項能力,摸排風險情況,落實嚴監管。

銀保監會副主席肖遠企6月23日在中宣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銀行保險業嚴監管氛圍基本形成。

據悉,SARMRA評估期間,監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採用材料調閱、現場查驗、問卷調查、詢問談話、穿行測試等方式。必要時還會對保險公司集中核算、委託投資、信息技術服務、銷售、理賠等外包業務的受託方進行延伸評估,根據延伸評估的結果綜合確定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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