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原縣委書記、二級巡視員孫永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孫永勝於2011年1月任和順縣委書記,今年5月被免職。

據公開簡歷,孫永勝生於1969年12月,早期在大同市工作,歷任大同市新榮區委副書記,大同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

2011年1月,孫永勝調任晉中市和順縣委書記,擔任該職超11年,今年5月被免職,至此番被查。

今年1月,和順縣委常委班子涉糧問題專項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孫永勝主持會議。會上,孫永勝代表縣委常委班子作了對照檢查。孫永勝強調,常委班子要以此次涉糧問題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爲警醒,從中汲取教訓、自查自檢,壓緊壓實“兩個責任”,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今年3月,孫永勝在十七屆和順縣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動員會上講話時強調,巡察辦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暢通信息共享渠道;有關部門要立足各自職能,積極做好配合;被巡察單位要把巡察當作分內之事和應盡之責,自覺服從安排、主動接受監督、如實提供信息;紀委監委要優先辦理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實現與查辦案件的無縫對接。要重修煉、強筋骨,接受重大考驗。巡察干部要始終堅持落實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樣,發現問題主業不動搖,履行黨內監督職責不懈怠,提升專業能力素養不停步,爭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爭當“專家型”巡察干部。同時,要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保密紀律和廉政規定。

此外,去年5月,和順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彥雲被查,同年8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劉彥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 向公職人員贈送禮品,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長期不作爲;涉嫌犯受賄罪。

通報稱,劉彥雲身爲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帶頭髮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以實際行動弘揚偉大建黨精神,但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公權力與個人利益掛鉤;對於鴻潤煤業公司非法佔地的問題長期不作爲、不監管,後果極其嚴重;利用職務便利大肆收受賄賂,尤其是在擔任縣委政法系統的主要領導後,劉彥雲不僅不能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反而繼續收受大額賄賂,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不知恥,應予嚴肅處理。

劉彥雲曾任和順縣馬坊鄉黨委書記、餵馬鄉黨委書記、興鎮黨委書記等職,2016年同時任和順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9年1月任和順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與孫永勝在一個班子中共事,至去年5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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