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吕文琦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连发7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七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短期健康险未明确标明“不保证续保”这一老问题赫然在列。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根据银保监会统一部署,2021年7月—9月,上海银保监局开展了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抽查工作。

安达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保险”)、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京海上”)、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财险”)、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财险”)、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再企商”)、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自保”)等7家财产险公司因备案产品条款费率存在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从存在的问题看,条款不清晰不准确、精算报告未签名为本次处罚的重灾区。其中,安达保险、中远海自保、国泰财险、天安财险部分产品存在精算报告未签名的问题;中远海运、天安财险、国泰财险、安达保险存在条款不完整不清晰的问题。东京海上、国泰财险、瑞再企商的部分产品存在引用的标准已废止的问题。

曾被各地监管部门频频开罚单的健康险“不保证续保”问题在本次抽查中再次出现。决定书显示,东京海上出现了短期健康险未明确标明“不保证续保”的问题。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分析认为,在监管要求已经十分明确时仍有部分险企打“擦边球”,可能是从销售的角度考虑,担心 “不保证续保”字样会影响消费者在投保时的选择。

针对以上问题,上海银保监局责令保险公司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问题产品,并在1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

上海银保监局还要求以上财产险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于指定日期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