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1獨家|監管要求地方申報2022年第三批專項債項目,新基建、新能源項目納入申報範圍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志錦  上海報道  記者從多位地方發改、財政人士處瞭解到,近期監管部門通知地方,要求地方申報2022年第三批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其目的在於着力發揮專項債帶動擴大有效投資的重要作用,切實穩定宏觀經濟大盤。

按照監管要求,此批申報項目可在交通基礎設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既有九大領域的基礎上,將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納入申報範圍。所謂原有九大投向領域如下圖所示:

一些地方還對新能源、新基建投向領域進行了細化。西部省份某地市發改系統人士介紹,該省通知,新基建項目支持市政、公共服務等民生領域信息化;軌道交通、機場、高速公路等傳統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雲計算、數據中心(國家算力樞紐節點內)、人工智能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支持村鎮太陽能、地熱、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供熱,深遠海風電及其送出工程,邊遠地區離網型新能源微電網,高速公路充電樁。

監管部門要求,此次項目申報有兩個“優先”要求:一是優先支持納入國家和地方“十四五”規劃的項目,優先支持納入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以及省、市級重點項目;二是優先支持在建項目,新開工項目必須已辦理立項手續。當然,申報項目必須滿足專項債券風險管理要求,即項目收益能夠覆蓋融資。

在此之前,2022年專項債項目已進行了兩批次申報。財政部國庫司司長王小龍今年4月在國新辦發佈會上介紹,去年9月份,我們部署地方報送2022年的專項債券項目資金需求,今年1月份又會同發改委佈置地方補報了一批專項債儲備項目,合計兩批儲備了7.1萬個項目。

據記者瞭解,在地方申報項目後,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將對項目進行審覈。國家發改委主要對項目投向領域是否精準、前期工作是否完備、投資規模是否合理等因素進行審覈;財政部主要對項目收益能否覆蓋本息、項目信息是否完備、當年能否形成實物工作量、能否形成有效投資等因素進行了審覈,只有兩個部門共同審覈通過的項目才能發行專項債。

據記者瞭解,前述西部省份還明確已納入2022年準備項目清單的項目不再報送,但此前已報送但未進入2022年專項債券準備項目清單的項目,完善相關條件後,可再次報送。

從發行看,在本週發行結束後,6月末新增專項債發行將達到3.4萬億,今年剩餘額度已很少,新一批專項債項目仍需額度匹配。前述西部省份向市州下發的預通知明確,2023年專項債券額度,可從此次申報通過的項目清單中選擇項目予以發行安排。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