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觀新聞

6月29日,上海市體育局印發《2022年本市體育場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的通知,明確自自7月1日起,轄區內無中風險地區且近一週內無社會面疫情的上海街鎮,可有序開放室內體育場所。

通知明確:分類開放體育場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市戶外體育場所有序開放。所屬街鎮內無中高風險地區且近一週內無社會面疫情,具有良好通風換氣條件的室內體育場所,經區體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可有序開放。利用地下空間的密閉體育場所繼續暫緩開放。

此前,上海戶外體育場館以及部分市屬、區屬體育場館,已對公衆開放。

《2022年本市體育場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原文如下:

2022年本市體育場所疫情防控指引

(第二版)

爲統籌疫情防控和體育發展,根據《關於我市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復正常生活秩序總體方案》(滬肺炎防控辦〔2022〕612號)、《關於我市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復工復產的實施方案》(滬肺炎防控辦〔2022〕654號),進一步落實《上海市體育行業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實施方案》(滬體辦〔2022〕59號),結合本市體育場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本市各類體育場所,包括公共體育場館和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

二、分類開放體育場所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市戶外體育場所有序開放。

所屬街鎮內無中高風險地區且近一週內無社會面疫情,具有良好通風換氣條件的室內體育場所,經區體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可有序開放。

利用地下空間的密閉體育場所繼續暫緩開放。

三、嚴格落實四方責任

壓實屬地、部門、場所、個人“四方責任”,堅決守牢疫情防控的底線,確保本市體育場所安全有序運營。落實屬地責任,加大督促管理,做好轄區體育場所防控工作;落實體育行政部門業務指導責任,建立工作專班,做好備案工作,加強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落實各體育場所主體責任,體育場所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完善管理體系和應急預案,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切實做好人員健康監測、健康宣傳教育、核酸檢測、環境衛生通風消毒、防護物資儲備、應急處置等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個人自我管理責任,堅持防疫“三件套”,牢記防護“五還要”。

四、基本防控措施要求

(一)制定場所疫情防控方案

根據市區相關防疫政策規定,落實“一場所一方案”,包括防控工作小組、防疫措施、人員管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等,設置臨時隔離點。體育場所應成立應對突發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任組長,負責全面疫情防控工作。連鎖體育場所還應指定單一場所的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體育場所應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實施細則,提高工作人員防疫意識和防範認知,強化公共安全衛生知識、消毒操作規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訓。對於擬開放的室內體育場所,區體育行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進行檢查與指導。

(二)把好健身人羣入場關

體育場所入口必須設置“場所碼”或“數字哨兵”,健身人羣進入場所應當掃“場所碼”或“數字哨兵”,覈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測量體溫無異常(<37.3℃),方可進入場所,確保人員可查詢、可追溯。驗碼異常、拒絕接受體溫測量及體溫異常者,不得進入體育場所。對於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羣體,可採取“離線隨申碼”、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務引導。健身人羣在非運動期間且與他人近距離接觸等情形時,建議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三)把好從業人員健康關

1.員工須完成全程疫苗接種方可上崗,符合條件的還須完成加強免疫接種。

2.強化員工的每日健康管理,實施每日核酸檢測,記錄員工體溫狀況,落實健康監測登記制度。員工在崗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

3.建立員工基礎信息臺賬,加強員工內部管理。臺賬核心信息包括本場所相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詳細現住址、崗位、健康狀態等。

4.按照“非必要不離滬”的原則,儘量減少非必要性出滬活動,確保“來源可溯、去向可追”。

5.嚴格控制場所線下會議的頻次、時長、規模。加強員工用餐管理,建立分批用餐制度。督促員工不串崗、不聊天、不聚集。

6.對各類員工開展場所防控預案、公共衛生知識、自我防護及特殊時期安全生產規範等內容的培訓,並就消毒和防疫知識對一線從業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7.嚴格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區域風險等級劃分的管理規定和防疫要求,確定可以上崗的員工。員工中被隔離觀察的人員觀察期未滿、無隔離觀察解除告知書的,不得上崗。

(四)把好場所衛生消毒關

1.體育場所公共區域(場館出入口、大廳、人羣休息區域、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應提供免洗手消毒劑,每4小時消毒1次;人員集中的狹小密閉空間如電梯等,每2小時消毒1次,並在消毒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2.體育場所配套設施設備、器材等每4小時消毒1次;使用頻率較高的,每2小時消毒1次。

3.室內體育場所應優先打開窗戶採用自然通風,有條件的應增設並開啓排風扇等抽氣裝置或電風扇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每天早、中、晚至少開窗通風3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經過自然通風及新風系統通風換氣後,場所的空氣質量應符合GB 37488規定。位於地下空間的密閉體育場所,後續視本市疫情防控總體形勢,開放時其室內空氣應符合GB 37488的規定。

4.室內體育場所應每週對空調通風系統的送風管、迴風管、新風管、空氣處理機組的內表面、冷凝水盤、加溼和除溼器、盤管組件、風機、過濾器、室內送回風口及開放式冷卻水塔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應符合WS/T 396的規定。

(五)合理限定場所客流量

現階段,室外體育場所活動人數上限不超過75%,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室內體育場所活動人數上限不超過50%。各類體育場所應有效落實體育場所錯峯、限流、預約等防範措施,引導健身人羣分時段、分散式鍛鍊,不開展對抗性比賽活動。健身人羣進行線上預約登記,並做好健身前健康狀況承諾。

1.健身步道、田徑場、輪滑等室外場所活動人數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

2.羽毛球、網球等隔網項目在室外、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室內場所,活動人數每場分別不超過滿場人數75%、50%。

3.足球、籃球、團體操課等集體項目在室外、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室內場所,活動人數每場分別不超過滿場人數的50%、30%。足球、籃球等不開展對抗性訓練比賽活動。

4.健身(有氧訓練、力量器械區)等室內運動項目人均運動面積不小於4平方米,活動人數每場不超過滿場人數的30%,確保人員不聚集並保持安全距離。

5.拳擊、跆拳道等項目不開展對抗性訓練比賽活動。

6.游泳場所的活動人數每場不超過滿場人數(以實際使用更衣箱爲準)的50%,人均游泳面積不小於5平方米。

(六)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各類體育健身場所應建立科學、規範、及時、有效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設立臨時隔離點,明確責任人和處置流程,強化實訓演練。

發現員工或入場人員隨申碼、核酸檢測結果異常,或者過程管理時發現出現疑似症狀人員,應當第一時間引導至臨時隔離點,並向屬地報告,同時通報區體育行政部門,啓動應急聯動處置,根據屬地防控部門要求,積極配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臨時停止線下服務、進行場所消毒等工作。

(七)做好防控宣傳引導

各類體育健身場所應在醒目位置張貼健康提示,利用多種方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和傳染病防控知識,倡導科學防控、科學健身理念,提醒健身人羣注意循序漸進,逐步適應和恢復運動量,不盲目進行大強度運動。通過廣播等方式及時提醒健身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五、所屬街鎮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的體育場所防控要求

如果屬地街鎮出現中高風險地區,體育場所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疫情防控工作,視疫情發展情況,進一步採取限流、縮短營業時間、停止營業(開放)等應急處置措施。

以上指引,後續將根據本市疫情防控形勢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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