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農產品銷售公司,小規模納稅人,主營蔬菜、肉類業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根據以上政策規定,該農產品銷售公司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作爲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稅收完全優惠到底,對於購貨方的要求,對方需要普通發票,那就開普通發票,對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那就開具專票,根據業務需求而定。開具的普通發票收入,作爲免稅收入申報,開具專票的部分,按照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但是,該公司由於業務擴展,2022年5月銷售額達到了500萬,被稅務機關要求登記爲一般納稅人。如此一來,麻煩事來了:有些客戶需要專票,有些客戶需要普票。如何開具?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適用免稅政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就相當於放棄了免稅政策。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 36號)文件第四十八條如此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爲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

瞧,轉登記爲一般納稅人後的農產品銷售公司,可不可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但是相當於放棄了免稅政策。可不可以專票部分交稅,普票部分享受免稅政策?答案是不可以。魚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

綜合分析下來,享受免稅政策,無論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轉爲一般納稅人都可以享受,這是行業優惠政策。但是,轉登記爲一般納稅人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就相當於放棄了免稅政策,二者擇其一。所以,無論如何,珍惜自己的小規模納稅人身份,開具發票靈活得多。如何保住自己的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合理規劃開票,確保連續12個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

舉報/反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