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安蓓、申鋮)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稱,爲減輕下游用戶和消費者負擔,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經國務院同意,當國際油價超過每桶130美元調控上限後,國內成品油價格短期內(不超過兩個月)不再上調,後續如國際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調控上限的時間累計超過兩個月,將提前明確有關政策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石油外採比例超過70%,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國內成品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成品油調價日前10個工作日的平均價格)變動,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當國際油價超過每桶130美元調控上限後,汽油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

爲保障成品油安全穩定供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通知稱,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高於國家規定的成品油價格調控上限時,成品油價格階段性不再上調,中央財政對煉油企業給予相應價格補貼。

通知明確,以10個工作日(與成品油調價窗口期相對應)爲一個週期計算,補貼標準爲該週期內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應調未調金額。補貼數量爲煉油企業在週期內汽、柴油實際銷售量,以企業繳納消費稅的汽、柴油實際銷售量爲準計算。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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