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關要求,天津自6月28日12時起 ,對入境人員等重點人羣管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對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

二、對密切接觸者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

三、對密接的密接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四、對7日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五、對7日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六、對7日內有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覈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做好健康監測。

七、相關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要求開展健康管理並開展相應頻次的核酸檢測。

來源:津雲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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