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0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佈的濱海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濱海銀保監罰決字〔2022〕5號、6號)顯示,泛華聯興保險銷售股份公司天津分公司濱海新區營業部未按規定進行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萬新國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爲負管理責任。 

濱海銀保監分局依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六十七條、《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四條,對泛華聯興保險銷售股份公司天津分公司濱海新區營業部警告並處罰款五千元,對萬新國警告並處罰款五千元。 

泛華聯興保險銷售股份公司系泛華控股集團旗下企業。  

泛華控股集團於1998年在廣州創立,2007年10月在美國納斯達克主板上市。泛華控股集團旗下有泛華保險公估集團、泛華保網、泛華雲桐、榕數開放平臺及醫療健康事業平臺,以及行業領先的保險一站式交易平臺懶掌櫃、榕數數字助理、行業SaaS服務等科技平臺。當前,泛華線下服務網絡覆蓋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銷售及服務網點860個;公估師2054名,註冊營銷人員超30萬人,服務會員和客戶數量超千萬。投資參股上市企業:泛華金融(紐交所代碼:CNF)、普益財富(納斯達克代碼:PUYI)。  

泛華控股集團安徽平臺於2016年組建,現有合肥、阜陽、淮南、蚌埠、宿州、馬鞍山、亳州、安慶、淮北、六安、滁州、池州、黃山(籌)、巢湖14家地市機構,30餘個縣級機構,管理團隊近200人。  

相關法律法規: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六十七條: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當對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信息管理,及時登記個人信息及授權範圍等事項以及接受處罰、聘任或者委託關係終止等情況,確保執業登記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四條: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未按規定委託或者聘任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或者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登記和管理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該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 

以下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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