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消息,6月24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日本和韓國的異構體比例爲80:20的甲苯二異氰酸酯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建議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實施爲期5年反傾銷措施,徵稅詳情見附表(印度對涉華甲苯二異氰酸酯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結果)。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29291020項下的產品。

相關文章